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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黑龙江、内蒙古解放军六千官兵 协助群众扑灭森林大火 林业部和当地群众写信慰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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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7-13
第4版()
专栏:

驻黑龙江、内蒙古解放军六千官兵
协助群众扑灭森林大火
林业部和当地群众写信慰问
本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在六月二十八日发信给参加扑灭黑龙江省呼玛县、嫩江县和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等地森林火灾的我军部队,对他们表示感谢和慰问。
信上说:你们发扬了高度的爱国主义精神,克服了交通的不便和食宿的困难,向火灾展开不屈不挠的斗争。这种模范行动坚定了广大群众扑灭火灾的信心,鼓舞了他们护林防火的热情,大大有利于今后的护林防火工作。信上还说:护林防火工作对保障十二年内绿化祖国的伟大任务的实现,具有极重要的意义。部队不仅是一支最积极、最有力的扑火力量,而且也是做好护林防火工作的重要依靠。林业部在信中表示,希望部队今后继续大力支援护林防火工作。
又讯 五月十九日,黑龙江省嫩江县北站道以东、固固河南岸一带发生了山火,火苗沿着小兴安岭山脉迅速蔓延。二十六日,火情又在嫩江以北、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接界的十多个地方连续发生。嫩江、瑷珲、呼玛等县城,被笼罩在一片浓烟黑雾中。驻在这一地区的部队得到情报后,先后派出官兵六千多人和汽车一百四十多辆,在黑龙江、内蒙古扑火联合指挥部的领导下,分批赶往现场投入扑灭火灾的战斗。官兵们的口号是:“不消灭山火,决不收兵!”
部队的第一队扑火人员被阻挡在宽阔的泥鳅河西岸,河中湍急的水流冲击着冰块,没有船只,渡河是困难的。但是,当官兵们看见对岸的高山上狂风吹得火焰向上直窜的时候,他们再也顾不得危险和寒冷,就泅水过河,向烈火反攻。
第二队扑火人员在扑灭了大黑山等处的火灾之后,又经过两天三夜的步行和乘车,赶路七百多里,前去老公司附近的火场扑火。很多同志的脚上都磨起了血泡。他们一到火场,就立刻进行追击,一气跑了三十里路,制止了正在向原始森林蔓延的火头。这时,同志们虽然精疲力尽,需要休息了,可是,前面某地的火势正旺,他们又不顾疲劳继续追击。三小时后,把该地的山火全部扑灭。
部队的另一队人员,也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修补了大约四十里公路,保证了对扑火队的物质支援。
经过十六天的军民一致努力,终于把大小十余处火场的山火全部扑灭。部队官兵在这次扑火的斗争中的模范行为,在人民群众中广为传扬。在发生火灾的地区有些初次见到人民军队的达呼尔族人和蒙古族人,都写信给部队官兵,表示感谢和慰问。 (刘 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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