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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舞蹈创作的民族形式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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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7-14
第7版()
专栏:

音乐舞蹈创作的民族形式问题
陈沂
目前,在我们的有些音乐、舞蹈创作中,存在着一种不好的现象,这就是:中西混杂,不中不西,看不出民族的特色。所以好多人都问:为什么我们这样多的歌曲和舞蹈不能在人民中间广泛流行呢?这到底是个什么原因呢?我想除了生活不深、公式化概念化等等原因外,就是因为我们这些作品,还没有很好地运用我们民族的艺术形式反映出我们民族的性格、心理和习惯。
在今天来说,音乐、舞蹈创作的民族形式问题,实质上就关系到音乐、舞蹈发展的道路问题和方向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深入到中国民族音乐、舞蹈艺术的宝藏中去,细心地选择,去其糟粕,保护和发扬其有益的部分,站在这个基础上,下苦功夫,去创造民族形式的、社会主义内容的、现实主义的音乐、舞蹈。在歌舞团的业务训练,节目安排等问题上,既不菲薄别人,也决不可妄自菲薄,应该本着中外并存,民族为主的原则去考虑、去做。
当然,这并不是说我们就不要学习外国的东西,我们要学习,而且要认真的学习。道理很简单,就是中外都有好东西,而且应该承认:在世界各国人民的艺术中,好东西是很多的,这些好东西,对发展我们民族的艺术,有着重要的借鉴的作用。过去,我们学习外国,尤其是学习各兄弟国家人民的艺术,获得了不少成绩,这点应该肯定,我们决不能把这些成绩抛弃不要;而且就是在今后,我们也还是要向世界各国人民的优秀艺术学习,从中吸取营养来丰富我们自己。但是,目前这种中西混杂、不中不西、看不出民族特色的做法,应该坚决反对。
为什么?道理也很简单,因为我们是中国人,是在中国的土地上做艺术工作,我们的艺术应该宣传中国人民的优秀传统,丰富中国人民的理想,并坚定中国人民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而奋斗的志向。我们的艺术必须是中国气派,为广大人民(包括部队)所喜闻乐见而又能鼓舞他们前进的艺术。
也许有些人很担心:这样不会使我们的艺术贫乏下去吗?我想是不会的,正相反,会大大的丰富起来。当然,笼统地反对吸取外国人民艺术中的精华,那是不对的。但是,我们必须弄清楚,发展我们艺术的基础是什么?是西洋艺术?还是民族艺术?毫无疑问,应该是民族艺术。我们知道,每个民族都有它自己的历史特点和生活特点,因此在艺术上,也就必然会产生表现本民族历史特点和生活特点的艺术形式。比如,像“梁山伯与祝英台”的“十八相送”,这样的艺术形式,在西洋就没有,为什么呢?因为西洋并没有像“十八相送”这样的生活特点。我们看印度电影,无论是“两亩地”、“流浪者”或者是“暴风雨”,看一遍是印度电影,看两遍还是印度电影。原因是它具备了印度民族的特点。单拿印度电影的音乐来说,因为它是民族的东西,它真实地表现了印度人的情感和生活特色,乍听去好像不健康,越听越觉得优美,终于沉醉在里头,但丝毫没有减弱它对电影主题和人物强烈的烘托和影响,倒是恰如其分,相得益彰,因而广泛地受到我国人民的欢迎和喜爱。回头再看看我们有些电影里的音乐呢?几乎跟外国电影里的音乐差不多。这样的音乐中国人是很难喜爱的。中国人不喜爱,那么外国人是否喜爱呢?我想外国人也是不会喜爱的。外国人听你的音乐,无非想通过你的音乐来了解中国人,可是你的音乐不能真实地表现中国人的情感、气派和生活特色,这怎么能叫外国人喜爱呢?我们是否也曾有过这样的音乐呢?聂耳、冼星海等就给我们创造了不少,深值我们去学习和发扬。因此,我们只有以民族艺术为基础来发展我们的音乐、舞蹈创作,才能使我们的音乐、舞蹈富有生命,丰富多彩;如果中西混杂,不中不西地硬搬,那只能破坏我们的民族艺术,使我们的艺术贫乏。
有些同志问:这样强调发展民族的东西,是否妨害对部队的思想教育呢?回答是:不会。我们应该首先弄明确,我们对部队教育的是什么?我们对部队的教育,应该是教育部队向上、向社会主义,也即是说,我们应当通过鲜明的具有民族色彩的艺术形象,用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去教育部队。所以,只要我们能够拿出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作品,那就是对部队很好的教育。为什么要用具有浓厚民族色彩的艺术作品去教育部队呢?理由是:我们的艺术作品如果具有浓厚的民族色彩,能够表现我们民族的感情、气派和生活特色,那就会影响战士们去热爱自己的民族,提高民族自尊心。我们知道,只有真正尊重自己民族的人,才会尊重别的民族,并产生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思想。而且,只有具有民族特色,战士们才能更喜爱,并从艺术的欣赏中,逐渐受到教育。有些同志说:这样的艺术作品是不是缺乏战斗性呢?我认为:战斗性的本身主要是个思想性问题,也就是所谓教育作用的问题。只要是进步的艺术,不论它是什么艺术形式,都具有战斗性的。而我们现在有些同志,实在把它看得太狭窄了,好像离开了打仗就没有战斗性。比如“荷花舞”,就有人说它“软绵绵,没有战斗性”。“荷花舞”有没有战斗性呢?我认为可以这样看:“荷花舞”所表现的我们民族的出污泥而不染的性格、乐观情绪和美好的生活理想,是有它的人民性的,对我们来说,是有教育意义的,至少,它能唤起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及对本民族生活的热爱。大家试想一想,一个人要是不热爱生活、不热爱自己的民族,他怎么能谈得到为美好生活而战斗呢?!不仅看“荷花舞”应该如此,我们看芭蕾舞,如“天鹅湖”、“柔密欧与幽丽叶”也不能庸俗地单从芭蕾舞的形式上来考虑,“天鹅湖”表现了人民的理想,表现了人民对善的向往,对恶的憎恨,表现了对黑暗势力的冲击,因而它就充分地显示了它的人民性,从而也就表现了战斗性。很清楚,形式的本身并不能说明有没有战斗性,只有透过形式,看赋予形式的思想内容如何,才能判明一个艺术作品的战斗性如何。我们有些人用“软绵绵”几个字,就否定了民族的艺术形式,说民族的艺术形式没有战斗性,这是不对的。最主要的是不要把人民性和战斗性对立起来,看成两回事,凡有人民性的东西,就同时具备战斗性。
有些同志不懂得每个民族的艺术都有它自己发展的道路,因而违背了艺术的发展规律,去硬搬西洋的艺术。在今天来说,好好地研究一下中国民族的艺术发展历史,对于发展我们的音乐、舞蹈创作,那是会有好处的。我们民族的艺术,尽管很古老,但它大部分都反映了当时人民的生活、希望和理想,并为广大人民所喜爱,是具有人民性的。就是形式,也是非常开朗的,杜甫诗中所描写的唐代著名舞蹈家公孙大娘,不就是很明鲜的例子吗?
几年来,我们部队的艺术工作作出了一些成绩,这些成绩,也是同整个人民艺术分不开的。例如过去的西南军区文工团,由于他们到民间去搜集了不少东西,熟悉和掌握了民族的艺术形式,加以他们丰富的部队情感和生活基础,因而他们才能创作出像“英雄们战胜了大渡河”“藏民骑兵舞”等优秀节目。这些节目所以为广大人民所喜闻乐见,就是因为:它既具有浓厚的民族色彩,而又真实地反映了部队的精神面貌。所以说,要使我们的艺术真正成为部队和人民喜闻乐见的艺术,那就应该使它成为运用民族艺术形式反映部队生活和战斗的艺术。部队艺术工作,只能是人民艺术的一部分,而不是在人民艺术之外,还有什么特殊的部队艺术。
在发展民族艺术的问题上,梅兰芳、聂耳、冼星海以及民间艺人高元钧等,已经替我们树立了光辉的榜样。我们应该去研究一下他们的艺术成就。为什么聂耳、冼星海和其他同时代的一些音乐家所创作的一些歌曲,那么流行,那么受欢迎,那么鼓舞人心?又为什么梅兰芳以及高元钧等的表演,那么受广大人民和部队军官、士兵们的喜爱?我想,主要是因为他们的艺术具有这样一些特色:第一、浓厚的民族特色,就是听冼星海的交响乐,聂耳的“金蛇狂舞”,民族色彩也很鲜明,我们看梅兰芳的戏,那就更不用说了。第二、强烈地反映时代的特色。聂耳的“义勇军进行曲”(代国歌)、冼星海的“黄河大合唱”,大家都承认是很强烈地反映了时代的;就说梅兰芳的“宇宙锋”,我认为也是反映了那个时代的一个方面。我们有些同志整天喊艺术的真实性,可是从他们的作品中,却听不到时代的声音,看不到时代的特征,这些作品,往往是不真实的,缺乏生命力的。第三、具有充分的人民性和战斗性。不用说,聂耳和冼星海的作品,是充分地反映了人民的理想和希望的;就是梅兰芳所演的“断桥”、高元钧演唱的“武松”,歌颂什么,反对什么,也是爱憎分明的,它也是反映了封建时代人民的希望和理想的。至于高元钧演唱的“一车高粱米”就更是密切反映现实生活的作品了。我们还应该看到,他们之所以有这样的艺术成就,同他们辛勤的劳动和艰苦的创造精神也分不开。
梅兰芳、聂耳、冼星海以及高元钧等,在发展民族艺术上所走的道路,无疑义是正确的。也应该成为我们的道路。今后,我们必须努力发展我们民族的音乐、舞蹈,即是说,我们必须把两只脚站在民族艺术的基础上。这样,我们人民(包括部队)的艺术创造才能获得真正的发展并富有生命力。
那么,发展我们民族的音乐、舞蹈创作,应该注意些什么问题呢?
我们经常说,我们的音乐、舞蹈创作,应该富有民族风格和民族色彩,当然这是对的,但是怎样才算富有民族风格和民族色彩呢?比如舞蹈,就不能光把它理解为动作问题,还应该包括民族的语言、生活方式、风俗习惯、性格、社会心理等。动作,是为了表现这些民族的生活特点的。我们在创作的时候,不能不考虑到这些民族的生活特点。要使我们的作品富有民族风格和民族色彩,就应该好好研究民族的语言、风俗习惯和生活方式等。
我们提倡民族的艺术,当然也要反对盲目搬用,不问所表现的生活内容如何而盲目搬用是很危险的。维吾尔族舞蹈中的扭脖子,最初,据说是表现姑娘站在棚帐里,透过棚帐的篱墙看外面的爱人,把脖子左右地动一动,当然,这样表现一个姑娘的心情,是很好的,但是,现在有人并不研究这些东西,不问什么人,也不问什么场合,总是扭脖子。再如京戏里演孙悟空,一翻筋斗就翻二十来个,这在表现孙悟空的猴子的性格来说,它是好的。但现在,在我们一些战士舞蹈里,有时也是一连串的翻筋斗,看的人只是喊:“有本事!有本事!”有本事是完全应该的,对这种艰苦锻练得来的本事应该珍惜,并承认其高度艺术技巧;问题是滥用就会毁坏这种高度艺术技巧,就不能恰当的表现战士的精神面貌。这种盲目搬用之所以危险,就是因为它不能真实地反映生活,不能真正创造出具有民族风格和民族色彩的艺术作品。
对于艺术中的民族风格和民族色彩,我们还应该用发展的观点去看,我们既要反对盲目搬用,也要反对保守思想。应该看到:在我们民族的艺术中,有人民性的精华,也有封建性的糟粕,我们要善于鉴别,大胆地把糟粕抛弃掉。“人民日报”就曾批评过杂技中的糟粕。在杂技中,如走火、吞火、走碎玻璃等等,看起来很惊险,实际上是有害的东西,所以应该坚决把它去掉。我们如果不把民族艺术中的糟粕去掉,连“十殿阎王”、“下油锅”等等,也一股脑儿都搬上舞台,那我们就是复古、就是倒退了。
要搞好民族的音乐、舞蹈创作,关键在哪里呢?我认为,关键是在于:能否运用民族的艺术形式、具体真实地反映生活,用社会主义思想去教育人民。在用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人民这一点来说,许多同志在概念上是知道的,可是一碰到具体问题,就模糊起来了。比如在“坦克兵和拖拉机手”这支歌子中,有这样一句:“我们战斗,就是为了你。”听起来,好像我们部队战斗,只是为了一位开拖拉机的姑娘,这当然是不真实的、是没有社会主义思想的。我们把这句话改成:“我们战斗,也是为了你”,这里,虽然只是“也”和“就”一字之差,可是在思想性上却有了差别。这说明,要使我们的作品富有社会主义思想,就必须提高自己的思想水平,去真实地反映生活。所谓真实地反映生活,具体点说,就是要运用民族的艺术形式,通过对人物的性格、思想感情的真实表现,去反映阶级斗争的生活和人。
在运用民族、民间艺术形式表现我们部队这个问题的认识上,也还不是没有问题的。就拿舞蹈来说,虽然都在钻研民族,民间的东西,但有些人至今还抱着怀疑的态度,说“民间舞蹈”能不能表现部队?我想,大家应该看到这个事实,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从人民中间来的,他们是人民的一部分,和广大人民具有共同的民族特征、民族心理。对于民族的艺术形式,他们也和广大人民一样,比较熟悉,比较容易理解。因此,可以运用民族、民间舞蹈去表现战斗和战士的生活。有些同志所以不善于运用民族、民间的艺术形式去表现部队的生活和战斗,这不能怪民族、民间的艺术形式,而是要怪这些同志还没有钻进去,还没有好好地熟悉它,掌握它。真正在这方面下一番工夫的人,可以说很少很少。是民族民间的东西贫乏吗?完全不是。春节期间,我们部队的舞蹈训练班到八个省去收集材料,发现我们民族的、民间的舞蹈非常丰富,有的已经成型,有的只要稍稍加工即可用。乐曲也是同样的情况。问题是必须去深入和研究。我们对民族的艺术形式,既然没有很好研究,又怎么能运用民族的艺术形式去表现部队的生活呢?所以,我们首先应该好好地钻进去,认真地学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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