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9阅读
  • 0回复

唐山市法院院长定期接待群众来访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7-15
第4版()
专栏:

唐山市法院院长定期接待群众来访
本报讯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各区人民法院,根据河北省第四届司法会议精神,进一步密切法院和群众的联系,从七月份开始实行由院长直接接待群众来访制度。规定每星期六的上午为院长接待群众日。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