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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最高苏维埃两院一致批准国家优抚金法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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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7-15
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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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最高苏维埃两院一致批准国家优抚金法案
新华社据塔斯社报道 苏联最高苏维埃第五次会议七月十三日继续开会。这一天,联盟院和民族院分别结束了对国家优抚金法案的讨论。
在联盟院会议上,布尔加宁作了总结发言。布尔加宁说,这次讨论和两院法案委员会所作的补充使得国家优抚金法案更加完善了。他认为,从这次讨论可以得出的结论是,国家优抚金法案是符合苏共第二十次代表大会的指示的,也是符合劳动人民的利益的。
布尔加宁说,优抚金法案激起了劳动人民的兴趣和创造性的主动精神。国家优抚金法案的讨论,再一次地证明了党、政府和人民之间所存在的深刻的、不可割断的联系。
布尔加宁接着谈到了对许多修正案和建议的审查的情况。他具体列举了一些可以接受的修正案,并且说明有一些修正和建议是不能接受的。
布尔加宁最后说,这个法案通过后,苏联将追加一百三十亿卢布的开支,这表明苏联经济的富强,表明苏联党和政府的全部工作是服从人民利益的。
在联盟院和民族院的两天讨论中,代表们表示赞同这个法案,并且对它提出许多修正和补充。发言者指出,新法案根本改善了优抚金制度。
据新华社莫斯科14日电 苏联最高苏维埃联盟院和民族院十四日在大克里姆林宫继续分别举行会议。两院的会议一致批准了国家优抚金法案。
苏联最高苏维埃会议将在七月十六日举行联盟院和民族院的联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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