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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农民大量养猪的要求 政府决定用饲料和现金定购生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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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7-16
第3版()
专栏:

满足农民大量养猪的要求
政府决定用饲料和现金定购生猪
本报讯 商业部、粮食部和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国务院发展养猪的指示,决定在1956年7月至1957年6月,在江苏、四川、湖南、河北等二十四个省、市和内蒙古自治区的生猪重点产区,用饲料粮和现金向农民和农业社定购生猪一千七百五十万头。
在这一年内,粮食部将拨出十亿斤饲料粮,人民银行贷款五千万元,交由国营食品公司定购生猪。自愿接受定购的农业社和农民,每头猪将得到五十至八十斤的定购饲料购买证,可以随时凭证向当地粮食供应点购买饲料。如果养猪资金有困难的,也可以接受现金订购,每头猪最高的可得定金十元。养猪饲料、资金都不足的定购户,可同时得到一定数量的饲料和定金。                
   (方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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