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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青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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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7-16
第7版()
专栏:

买青苗
沙鸥
近年来,文艺界买青苗之风很盛。出版社的“约稿合同”满天飞,随着“约稿合同”到达青年作者手中的,则是百元或五十元现款。附的信也是十分恳切,一定要作者签合同,一定要作者收下这百元或五十元,一定要把青苗卖给出版社。
我丝毫不是说出版社不应该同青年作者建立密切联系,就是签签“约稿合同”,也是有好处的。问题在于这百元或五十元的身上。
既然硬要签“约稿合同”的人收下这笔钱,就是说买青苗是买定了。青苗既定,出版社就可以稳坐钓鱼台,按期完成发稿计划了。
可惜常常是事与愿违的。
买青苗的人很难想到,就有这样“卖空”的人,他其实并没有把握写出作品来,但是,百元或五十元对他也颇为吸引,就大胆“卖空”了。而且,出版社不只一个,百元或五十元也不止一笔,“约稿合同”也不只一张,于是“卖空”也不止一次了。
这就很糟了。因为青苗既然已卖出去,而苗还没有影子,只好赶制。这样加快赶制的结果,作品的质量就丝毫也谈不上保证。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就有这样的例子,稿子来了,很不好,但是,这又是早就付了定金的,既不便简单地退掉,又不能勉强出版,只得暗暗叫苦。
影响还不止此!如果出版社把钱很轻易地送来送去,就有可能成为一种风气。对出版社说来,这就会把复杂、细致、艰苦的编辑工作简单化为开开支票就行了;特别是对青年作者说来,用钱去吸引他们创作,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至于出版社之间因买青苗而引起的竞争、争吵,也时有所闻了。
显然,这不是一个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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