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2阅读
  • 0回复

耐火粘土有了主人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7-18
第2版()
专栏:对批评的反应

耐火粘土有了主人
本报在本月五日用“失物招领”为题,发表了原重工业部所属315勘探队浪费国家财产的文章后,冶金工业部在七月六日给广州勘探公司曹经理发了一份加急电报。责成曹经理即日派一个科长和原经办人员前去处理这件事,把耐火粘土无代价的拨给湖南耐火材料厂使用,并且把处理经过报部,以便从中吸取经验教训。
冶金工业部这样重视报纸的批评,及时采取措施处理这件事,将使三年无人过问的国家财产,又能为建设事业服务了。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