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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鬼祟祟的招工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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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7-19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鬼鬼祟祟的招工者
冶金工业部山西太原管道安装总公司第二公司的五名干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也没有和当地政府取得联系,从三月份开始,就住在沈阳市天聚东旅馆进行招工。到六月初,仅仅招走的水暖工就有三百名左右。
据我们在皇姑区调查,全区招走的工人共有六十多名,其中许多人是不辞而别。另外据建筑矿山机械厂反映,该厂的长期工人也被拉走了一名。合兴铁工厂的长期工徐忠堂(铆焊工)也被该公司拉走了。在招走的工人中,有不少是我们决定要调给新疆和青海的。
另外,冶金工业部武汉管道安装总公司第一公司也派计划科长等五、六人于六月初来沈阳,招了一些工人,目前虽然没有走,但是其影响也是很坏的。
这些招工的干部,为了达到招工的目的,不惜挑拨工人和政府之间的关系,说什么他们那里怎么好,如果当地政府不让去,可以和他们讲道理。因此,工人情绪非常波动,有的竟大骂当地政府。为这件事我们曾三番五次(中央劳动部在沈阳工作的同志也去过两次)找招工的同志提出意见,他们表面承认错误,实际上却一批一批地把工人偷偷的打发走了。他们怕当地政府阻拦,把工人的行李拿到北站去托运,让工人从小站上车,神出鬼没,简直不像国家企业工作人员的样子。
沈阳市是五金机械工人较多的城市。我们从来也没有表示过不支援新建地区,事实上过去经政府有计划调配到外地去的工人是很多的,有些工人还是从现有厂矿企业中抽调的。但是我们坚决反对这样目无组织、乱抓一把的做法。我们要求上级政府对以上这两个单位,特别是太原管道第二公司进行适当的处理。我们的意见是:第一,招工的单位应当将所招走的工人名单如数抄报沈阳市劳动局。其中属于各厂的在册工人、已调入重点工程单位的临时工人,临时工人队中的队长和工会干部,均应及时送回沈阳市。第二,建议给主办人以一定的行政处分。    沈阳市劳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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