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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特长照顾志愿分配工作 广东省公布港澳高级知识分子回内地服务规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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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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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按照特长照顾志愿分配工作
广东省公布港澳高级知识分子回内地服务规定
新华社广州21日电 广东省人民委员会二十日公布“关于香港、澳门同胞中的高级知识分子和工程技术人员回内地服务的若干规定”。
根据这个规定,香港、澳门同胞中的高级知识分子和工程技术人员回内地以后,一律按照国家的需要和他们的特长分配适当的工作,并且在不违背工作需要的情况下尽可能照顾他们的志愿。对他们的学习、研究和实验工作,都尽量给予便利和支持。关于工资待遇,一般不低于他们原有的工资,或者按照国家机关技术人员工资标准作适当的评定。其他各项待遇、福利、学习和子女教育、医疗等,都与国家干部相同。
这些人员如果携带家属回内地,他们的家属具有技术特长和工作能力的,政府也将给予适当的工作。如果他们的家属一时回来有困难,短期内仍然留在香港、澳门,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酌量拨出部分外汇薪金照顾他们的生活。
香港、澳门高级知识分子和工程技术人员回内地的时候,如果携带有研究上和工作上需要的书籍、仪器、标本或者其他学术资料入境,经海关审查批准,可以免税入口。
按照这个规定,接洽和登记回内地服务等,可以委托内地亲友到广东省广州市接待香港、澳门同胞办公室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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