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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之毫厘失之千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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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7-22
第4版()
专栏:

“差之毫厘失之千里”编辑同志:
河南省有个沁阳县还有一个泌阳县,沁阳在河南北部,泌阳在河南南部,沁泌二字只有一笔之差,而两地相距却有一千多里。有些粗心大意的人们,往往把二字弄错,以致常常“差之毫厘,失之千里”,不但使人力物力有很大浪费,并且造成工作上的损失。
如天水市公安局在今年一月二十六日给沁阳公安局寄来几份材料,因为把沁字错写成泌字,等到沁阳公安局接到从泌阳转来的材料时,已经是六月中旬了。又如中共河北通县县委会在今年四月十九日寄给沁阳公安局几份重要的材料,结果错寄到泌阳去了,两个月后,沁阳公安局才收到从泌阳转来的这批材料。不久以前,西安市一个公安机关一位同志,本来要到沁阳中学调查材料,但是他却拿着一封开给泌阳中学的介绍信,结果跑到泌阳去了。因为这样,这位同志枉跑了多少路,多化了多少钱,浪费了多少时间啊!
我们从四月中旬到六月中旬作了一次统计,各地应寄泌阳而错寄到沁阳的调查材料和证明材料有一百余件;应寄沁阳而错寄到泌阳的约有六十余件。各地派往沁阳和泌阳调查材料的人,错跑到泌阳去的有十五人;错来到沁阳的有二十余人。各地公安机关给迁往沁阳和泌阳的三十多个人开错了迁移证。
我们希望各地机关、团体、和厂矿企业部门,注意沁、泌二字的差别,不要再发生这类完全可以避免的错误。
沁阳县公安局 朱智 花光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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