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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集体宿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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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7-25
第2版()
专栏:

“家属集体宿舍”
本报记者 金雨困
沈阳市国营贸易联营公司有个“家属集体宿舍”,住着十六户职工家属。
一走进门,就是一条又窄又黑的走廊。走廊上整整放了十一只煤球炉子,狭长的走廊几乎全被炉子、木箱、和其他杂物堵塞了。
靠楼梯的一间住着三对夫妇,当中用薄板做了个间壁。靠窗的一家,女的叫张淑清,怀里抱着一个四个月的孩子,她说:孩子生下来一直闹病,后来又老是被烟熏着过日子,现在孩子的身体越来越不好了。
另一个房间当中没有间壁。住在这里的夫妇,有的已经分居二、三年了。靠窗的一对年青夫妇正在担忧着生孩子的事情。沈鸿文的爱人已经怀孕七个月,产期一天一天临近了,总不能在集体宿舍里生孩子呀!他们的邻居(住在统铺的中部)洪厚甫夫妇告诉我:“为了房子问题,从1953年就年年申请,年年登记,不知哪天能解决”?他的两个孩子,大的已经十岁,长期不和爸爸在一起,一吃完饭就闹着要到仓库去看爸爸(爸爸在仓库工作)。
1952年,联营公司仅有七百人,现在已经发展到一千二百人。家属的增加比率更大。过去没有结婚的结婚了,没有孩子的有孩子了,家在外地的也迁来了。在几次调整中,独身宿舍增加了四百多平方公尺,家属宿舍却减少了五百平方公尺,难怪房子问题越来越严重了。
当然,要公司立即解决房子问题也是不可能的。但是,如果领导方面采取积极措施,有些问题至少可以解决一部分。例如公司有一座厨房、厕所、浴室、瓦斯等设备齐全的四层宿舍大楼,可以容纳一百三十多户家属,却分配给独身者居住,厨房就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许多有家属的职工反而挤在设备不全的房子里,他们只好在走廊里安煤球炉子,这是很不合理的。
沈阳市房产管理部门如果能合理调整现有房屋,也能帮助职工解决一部分住房。但是他们恰恰在这方面做得很少。就在这个“家属集体宿舍”的楼上,就有四间房子空着,原来这是交通厅的职工宿舍,职工们随着机关迁移,这四间房子就空下了。附近还有一个机关的办事处,人很少,占的院子却很大。如果房产管理部门出来调整一下,房子问题决不会这样紧张。
居住是人们工作和生活必需的条件。应该随着生产的发展,积极地有计划地解决这个问题,绝不能采取消极拖延的态度。只注意提高生产、扩大业务、增加人员,而不同时给职工解决住宅问题,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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