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8阅读
  • 0回复

国民党当局压制言论 明令各省市成立“新闻处”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6-06-21
第1版()
专栏:

  国民党当局压制言论
明令各省市成立“新闻处”
【新华社延安十七日电】渝讯:自国民党当局明令各省市成立管制言论的“新闻处”后,重庆、西安等地业已照办。而重庆市府“新闻处”更于五月二十八日颁布所谓“出版发行注意事项”,彻底摧毁了政协决议与蒋介石诺言。其要点继续施行法西斯式的出版“特许制”,规定:“新闻纸或杂志于首次发行前,应由发行人填报登记申请书,请由社会局转呈市府核准后,始得发行。申请登记核准后,应行登记事项有变更时,应由发行人于五日内依照登记程序,申请变更登记”。而对于出版物之内容性质,则规定:“政治性之传单标语,于发行张贴前,应得社会局之许可”,以及随时可以罗致人罪的所谓“出版品不得记载违反三民主义与颠覆国民政府,或损害中华民国利益,及破坏公共安宁秩序之言论与宣传,并不得为防害善良风俗之记载”,并规定罚款如:“出版品发行人不申请发行,径自发行,或对应为变更登记之事项而不声请变更登记者,经市府咨请内政部核准后,停止该出版品之发行”。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