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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社要不要设立邮递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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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8-06
第2版()
专栏:

农业社要不要设立邮递员
杨汉义
最近,编辑部收到一些读者来信,反映在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邮递员工作中存在着混乱现象。有些人认为邮递员制度很好,应该普遍建立;不建立就是右倾保守。有些人认为邮递员制度虽然好,但只适合于苏联的集体农庄,我国农业生产合作社要勤俭办社,一律不应该建立;建立了就是盲目冒进。弄得下面做具体工作的同志无所适从,只得采取“观望”态度。没有建立的,暂时停止了;已经建立的也撇开不管了。农村邮递工作陷于混乱状态,已经设立了的邮递员的报酬,也无人负责。找农业社,社里说:“现在要勤俭办社,这是非生产性开支,社里不能出,找邮局吧!”到邮局,局里说:“上边没有指示,我们不能解决,还是按合同办事,找社里解决吧!”这样推来推去,有些邮递员连穿衣吃饭都成了问题。
怎么办呢?农业生产合作社邮递员应不应该建立?我认为是应该建立的。我国地区辽阔,居民点分散,邮局人力有限,许多地区乡以下的邮件,邮局不可能直接送到收件人手中,只得靠到乡里开会或赶集的人捎转,不但经常积压邮件、报刊,而且经常有丢失的现象。设立邮递员以后,不但免除了这些流弊,而且还大大节省了农民常因到几十里以外的邮局寄取信件、报纸而浪费的时间。比如辽宁省康平县赵家窝铺乡燎原农业生产合作社,在没有建立邮递员以前,全乡农民因寄取邮件一年要花九百多个劳动日,而一个邮递员只用二百九十多个劳动日就够了,一年就节省六百多个劳动日。因此,认为这个制度只适用于苏联的集体农庄,而忽视我国农民对于改善农村邮递工作的迫切需要是不对的。
但是,并不能认为邮递员制度既然很好,就应该一下子普遍推广起来。目前,许多农业生产合作社建立不久,基础还比较薄弱,非生产性开支过多了势必减少农民的收入。过去有一个时期,在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邮递员工作中,确实有急躁冒进的倾向,邮电部曾经提出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邮递员,一乡一社的可以单设一人,一乡数社的可以联合设立一人;但实际执行中有的地方不分大社小社都设立了邮递员。在今年三月邮电部邮政总局召集的二十二个县的邮政局长座谈会上,也曾有人认为:“要在全县普遍建立邮递员,最多只要两三个月的时间”,河南省有一个县曾通知各乡在五天内全部建立邮递员,山西省忻县十六个乡就设了四十个邮递员,有的地方甚至要求给邮递员配备雨衣,自行车,邮袋,这种不切合实际要求和贪多贪快的做法,引起群众普遍不满。因此,邮递员制度虽然很好,但要求一下子都普遍建立起来也是不对的。
那么,应该怎么办呢?应该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来采取不同的办法。有些地区农业生产合作社建立得比较早,经济情况比较好,通往邮件也比较多,建立邮递员群众负担并不大,群众也有这样的要求,就可以设立邮递员。有些地区农业生产合作社建立得比较晚、经济情况还不很好,通往的报刊和邮件也不多,设立邮递员群众负担不起,就可以暂时不设立邮递员,或者几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合设一个邮递员,或者单独设立邮递员,但报酬问题想别的办法来解决。总之,这件工作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同群众商量着办。最近,中共辽宁省委会和辽宁省人民委员会根据辽宁的具体情况,决定继续设立邮递员,同时取消乡里的通讯员,并决定一般不给邮递员配备雨衣、自行车。这个决定既满足了农民便利通信的要求,也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受到群众的欢迎。各个地方都可以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积极主动地解决设立邮递员的问题,克服目前农村邮递工作中的混乱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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