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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滥施惩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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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8-06
第3版()
专栏:地方报纸评论摘要

反对滥施惩罚
七月二十七日的辽宁日报刊载了一个贫困社员写的“为什么这样对待我?”的来信,同时以“听听一个贫困社员的呼声”为题发表社论。
贫困社员刘忠文因要求帮助解决困难遭到拒绝,不得已给农场做了几天工来挣钱糊口。结果,被加上了“破坏合作社”“简直赶上了反革命分子”的罪名,不但挨了“斗争”,还被罚扣十五个劳动日。最后,他连参加社的劳动的权利也被剥夺了,弄得走头无路。社论简述了这些情况以后指出:怎么可以这样来对待一个贫困的社员?怎么可以这样来对待自己的阶级弟兄呢?
社论批判了这种粗暴的惩罚主义的作风,并说:难道我们党是这样教导我们来对待群众的吗?难道依靠这种办法竟能“巩固合作社”吗?应当告诉醉心于“罚劳动日”的社干部:这样做并不能维护什么劳动纪律,而是直接违背了社章,无理剥夺了社员参加社内劳动的庄严权利。
社论最后指出:刘忠文的这个呼吁,代表了一部分贫困社员目前在社内受歧视受打击的现状,也反映了在一部分合作社干部中滋长着严重的强迫命令、滥施惩罚的作风。希望农村党政领导机关重视这个呼吁,共同起来纠正这种错误作风,不能让这种坏作风发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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