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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县屯留订出详细生产计划 每亩积肥三十担 一个妇女十斤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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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7-12-10
第2版()
专栏:

  沁县屯留订出详细生产计划
每亩积肥三十担
 一个妇女十斤花
【本报太岳七日电】沁、屯两县冬季生产委员会,分别定出冬季生产计划。屯留在冬三月的生产计划中,开展妇女“十斤花”的纺织运动,要求全县五个区纺三十五万斤花,织布二百四十万尺,增加六百五十架拉梭机,训练一千三百四十二个织妇,增加二百二十二架加速轮纺车。为完成任务,要求所有平机、立机织妇一齐动手。区开大训练班,村开小训练班。质量上要求纺好织好,并提出具体行动口号:“一个妇女十斤花,发财致富能起家,”“不怕卖不了,但怕货不好。”在运输上,除将全县出产之土布、席子等输出,换回盐、煤、牲口等外,每人还要赚回小米一石,每一牲口要赚回米二石,并要修路开店,买回牲口七百三十头。在积肥上,要保证明年每亩上粪四十担至五十担。增设硝房六座,巩固扩大原有硝房二十五座。在工作中注意,贫雇骨干,开办小型合作社,改造只以消费营利,不组织群众生产的合作社。沁县的冬季生产计划,要求全县三万纺妇,开展三十万斤花的纺织运动,每三十家装制一架拉梭机,在改良旧工具的基础上,要纺的匀,织的平,决心改造过去窄面布的老习惯,并提出“纺的匀,织的平,加宽布面好推行”等口号。合作社要负责把三十万斤的棉花原料及四百八十万尺成品买进卖出。运输上,牲口以拉煤为主,每头牲口要拉十二回,除解决明年前半年的烧用外,还可向硝厂出卖。贫雇劳力要组织小组担挑推销土布和白面、油等产品,换回必需品,每人要求赚洋两万元。积肥上,也保证明年每亩上粪三十担以上。买牲口的问题,要求每个合作社至少要组织群众买进三头,县府并通知各村,从外区买回的牲口半年不支差、不代耕,从外县买回的牲口免三个月,决心克服严重的畜力困难。为完成任务,决定区级一律组织三人至五人的冬季生产委员会,专门领导冬季生产,区村合作社专负责输入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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