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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餐”引起的不愉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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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8-11
第4版()
专栏:

“三等餐”引起的不愉快
孙永春
七月十五日,淮南煤矿新建的谢家集二号和三号竖井举行了移交生产仪式,并且举行了会餐。
这天中午,会餐开始之前,大会筹备处的韦秘书接到一个电话:
“你是韦仪吗?”说话的声音很急促。
“是我呀!”
“你们为什么给我们‘三等餐’?”
“哦?”韦秘书以为是将三等餐券错发给大会邀请的代表和来宾了,所以很惊讶:“你是哪一位呀!”
“我是淮矿工人报——记者!”一种傲慢的语调冲击着韦秘书的耳膜。
“噢,你是昝记者吧!”韦秘书同这位记者还熟悉,就委婉地将会餐的规定解释给记者听:“一等餐是招待部里的代表和省的负责同志。二等的是招待大会邀请的代表和来宾。至于我们矿务局来参加大会的工作人员,不论是处长或主任,为了节约起见,都是吃三等餐。这一点,我相信昝记者一定会……”
“什么规定不规定的,难道说报社的记者还有两样待遇吗?不都是记者吗!”没等到韦秘书说完,对方就大发雷霆了。
韦秘书心里明白,这句话是指的省报记者和新华社记者,他又继续解释道:“安徽日报和新华社的记者是外面来的,所以是按来宾招待的。”
“算了吧!”这位记者更不耐烦了:“你们这些理由已经不是什么理由了。你们所以给三等餐,主要是看不起我们这些小报记者!”
“不,昝记者,绝对不是!这的确是……”韦秘书连忙进行解释,而对方已经“叭!”的一声将电话挂断了。
既然“三等餐”引起了这么大的不愉快,大会筹备处经过一番研究,决定改发淮矿工人报的记者们二等餐券。可是当筹备处的工作人员将二等餐券送到记者那里去的时候,一位记者气呼呼地说:“算了!我们已经在街里吃过啦!”另一位记者吹胡子瞪眼睛地说:“你回去告诉他们吧,我们将会餐券退给局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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