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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粗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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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8-11
第8版()
专栏:

谈“粗暴”
冯明
批评一被冠上“粗暴”二字,那就大有老鼠过街,人人可以喊打之势。
然而给批评加上“粗暴”罪名的批评,常常也是“一棍子打死”,甚至来得更简单的。这也许是“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吧,但不见得是好办法。
粗暴的批评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让粗暴称霸,定于一尊。
从前,文艺界似乎有一种风气,说好全是说好,说坏全是说坏,这恐怕不能算作正常的风气。现在有了不同意见的交锋,纵然有些意见失之于偏颇,有些字眼用得过重或不当,有些语气不很冷静,但倘如不是满篇胡话,还能言之成理,那末“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让这些意见见见天日,展开讨论,总是好的。
当然,粗暴不对,冷语伤人,在批评者,应引为大戒;但在被批评者或为被批评者打抱不平的人,也不必一见分量过重的字眼,如“诽谤”“歪曲”之类,就皱起眉头,不问其中是否有些合理的成分,而以“粗暴”二字一棍子打杀。态度和气量等等,毕竟是次要的。
不然怎么办呢?五十度微温不好,尖锐一点吧,话说得不够慎重,又有粗暴之咎,下笔之前顾虑重重,战战兢兢,索性就不如搁笔不写,缄口不言。然而冷淡的默杀,却是更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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