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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腿失而复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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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8-12
第4版()
专栏:

火腿失而复得
方文
这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但它却使我久久不能忘怀。
去年底,我从吉安到南昌开会。吉安的樟木箱是很有名的,畅销全国各地;火腿在江西省来说也是上品。受朋友之托,我带了一只樟木箱、一只火腿上南昌。因为和樟木箱合作社熟悉的关系,为了方便,临行前一天我就把火腿装在樟木箱里,托樟木箱合作社代送汽车站打行李票。万想不到,到了南昌打开箱子时,火腿却不见了。
是樟木箱合作社把火腿拿出来了后来忘记放进去?想了想,不像,樟木箱合作社没有必要开箱子。左想右想,想不出个名堂。
过了半个来月,我又从南昌回到吉安。在车站上,我听到有一无主的火腿正在招领。心中不免一动,莫非是自己不见了的那只火腿?便去找站长:
“听说这里有只火腿招领?”
“是呀?是你的吗?多重?有什么特征?”
“七斤四两,砍了一块脚爪。”
“哎呀!”站长这时突然叫起来了。“这一下总算找到主了。你是前半个月由这上南昌去的,是不是?”
我这时高兴得只知道点头。我怎样也想不到还能找到这火腿。但我还是不明白火腿为什么会丢在车站上。又问站长,原来是这样:
我那天上南昌是带樟木箱,另一个旅客也带了樟木箱。樟木箱完全一个样,只是一个装了火腿,一个没装火腿,下车时彼此拿错了。那个旅客到南昌目的地后,发现多了一只火腿,忙打电话告诉南昌汽车站,后又亲自把它送到汽车站。南昌汽车站没有办法找失主,就打长途电话给吉安汽车站。吉安汽车站招领已近半个月了。
我把火腿托人带给了托买的朋友。由此我得到这样一个感受:我们的国家多可爱啊!古人曾经用路不拾遗歌颂社会的安定和人们崇高的道德品质,现在我们的国家又何止是路不拾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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