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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军刀”不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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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8-15
第8版()
专栏:

为“军刀”不平
岳军
克雷洛夫写过这样一个寓言:曾经是锋利无比的军刀,被乡下佬用来削削木桩,劈劈木柴,最后被孩子们骑在刀背上玩了。军刀说:“如果掌握在好兵士手里,我就能制服敌人;可是在这儿呢,我就英雄无用武之地了。”
听了军刀的诉苦,我同情军刀,我为军刀不平。军刀有军刀的用处,如果是削木劈柴,用斧子和别的刀子不是也可以吗?
像这样被屈用的“军刀”,在我们很多部门里并不少见。例子之一是:交通部很多青年学用不一致,提意见也不给解决;高等教育部从今年一月至五月,收到七百多封反映使用不当的高等学校毕业生的来信。有专业技术的在搞一般行政工作,学测量的在搞施工工作……而基层部门却正需要他们(见七月二十六日中国青年报和八月二日人民日报)。官僚主义者们或者把他们东抛西掷,“如同抛掷棋盘上的小卒一样”,或者拿着这些“军刀”,连声赞道:“好刀!好刀!”却宁肯把它们挂在墙上生锈,不让它们有用武之地。如果“军刀”们不安于墙上的安闲生活,那末,“个人主义”、“思想问题”、“不服从组织分配”等等大帽子就扣上来了,被扣帽子的人简直成了“思想问题罪犯”。在这种气氛下,思想“不通”也得“通”了。
我同情这些“思想问题罪犯”,我为他们不平。如果一个人有“学用一致”的思想是坏思想,请问:把人材——国家最宝贵的财产随意积压浪费的思想,又是什么样的好思想?如果一个学工的人要求做技术工作,是“不服从组织需要”,请问:这种“组织需要”是否是“国家需要”?也许这些领导者会挺胸而起说:“这是本单位需要!”那么请问:为什么你单位的行政工作非要学工的人去做?难道“本单位需要”可以违反国家需要?
写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关于守财奴的故事:守财奴把一大堆黄金和珠宝,放在自己身边,整天守着欣赏它们,如果人们为了应急而向他借一两或要一两,他是一毛不拔的。结果,宝贵的财产也并没有给他自己增加丝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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