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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少数民族文化和生活的研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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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8-16
第7版()
专栏:

关于少数民族文化和生活的研究
费孝通 林耀华
  我国的少数民族正处在巨大和迅速变革的时期,从不同社会性质的基础出发向社会主义过渡。这个变革不仅是生产方式的改变,从原始的或是分裂成敌对阶级的社会改变成没有剥削的社会,而且是极广泛和深刻的文化和生活各方面的改变。各少数民族的人民都将在这个伟大的过渡时期发展成具有高度文化和现代生活的人。各民族的新文化和新生活并不是离开了他们原有的文化和生活,凭空创造或全部向别民族输入的,而必然是从原有民族文化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这是一个推陈出新的过程,是一个一方面发展本民族的优良传统,一方面和陈旧的和有害的旧文化、旧生活进行斗争的生长过程;也是一个社会主义内容和民族形式创造性的结合的过程。民族学者的任务就是研究这个过程和帮助各民族人民促进这个过程。这就是关于少数民族文化和生活的研究。这项研究有三个方面:
  ⒈民族学者对各民族人民的文化和生活的研究首先应当着重观察各民族人民在党和政府领导下所创造的新事物;注意这些新文化和新生活是怎样发生的,怎样为群众所接受的,怎样满足群众的新需要。这是这项研究的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方面。
  ⒉这些新文化和新生活既然是在原有民族传统的基础上发展起来,和与衰亡的旧的文化、旧生活斗争中长成的,我们也必须对各民族原有的文化、生活有充分的认识。必须指出,对于各族旧有文化和生活的研究是为了更好的理解各族人民当前文化和生活中存在的矛盾和更正确地估计新文化和新生活的意义,这和资产阶级学者的猎奇和搜集古董的观点毫无相同之处。
  要正确地了解各民族人民原有的文化和生活在社会主义改造中的变化,我们必须区别那些是应当发展的民族传统,那些是发展新文化、新生活的障碍。这个要求就引导我们去分析文化、生活和社会经济基础的关系。在原有的文化和生活中,有些部分是直接服务于剥削阶级的,有些部分是劳动人民创造出来服务于自己的,也有些部分是不属于社会上层建筑的。这些不同性质的部分在社会主义改造中有些是应该消灭的,有些是可以利用的,有些是必须发展的。这是这项研究的第二个方面。
  ⒊社会主义的文化是通过各民族人民所喜闻乐见的民族形式来发展的。这是和资产阶级的世界主义根本不同之处。一个民族的文化和生活是这个民族长期历史的产物,是这个民族劳动人民智慧的积累,由于历史条件不同,各民族劳动人民创造了他们文化和生活上的特点。而且各民族的人民从小在这种具有特殊形式的生活中成长,养成了他们对自己民族形式的感情,同时也成了他们继续发展他们的文化和生活的基础。在这个意义上,各民族的文化和生活具有历史的继承性。当然民族形式也是不断变化的,但是这种变化的规律却不同于社会性质变化的规律。深刻地研究各民族文化和生活所具有的民族形式和它变化的规律,是这项研究的第三个方面。
  我国少数民族的社会主义改造是这几年才开始的,民族学者对这个重大历史事件的注意还很不够。但是这个变化是很迅速的,所以如果不及时研究这个过程,将来必然会成为一个不可弥补的遗憾。因此我们必须在这个时候把这项研究提出来作为今后民族学研究的一项重要任务。
  我们对于各少数民族的文化和生活虽则还缺乏足够的注意和系统的研究,但是在这方面我们也累积了一些零星的资料。从这些资料中我们可以看到各民族原有的文化和生活是多种多样的,极为复杂的。同时,也可以看到各民族人民都有他们独到的创造,使他们的文化和生活丰富多采。我们在这里不能对国内少数民族文化和生活作综合的介绍,但是愿意对进行这些方面的研究时应当注意的问题提出一些初步意见。
  ⒈我们不妨先从物质文化说起。物质文化包括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生产工具是劳动资料的主要部分,生产工具的改进,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所以人们不同社会发展阶段使用不同的生产工具。我国各少数民族社会发展不平衡,他们所用的生产工具有的是很简单和原始的,也有比较发达的。又由于我国幅员广大,地理条件多种多样,各地方人民所从事的生产也有不同,不但有农牧渔猎之别,即是都从事农业,还有平原和山区的差异。因此增加了他们所用生产工具的多样性。对于生产工具的研究首先应当注意它们的发展水平,从应用一定工具所收获的生产量来决定它是落后的还是先进的。落后的工具被先进的工具所代替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般现象。民族学者不仅要注意这一般的现象,细致地观察新工具代替旧工具的速度,和存在的问题等等,而且还要注意有些在主要生产活动中被代替了的旧工具却保留在工艺和园艺的活动里,或是在宗教和社会的仪式里,甚至成为竞技和游艺的用具。
  联系着生产工具,我们还应当注意各民族的生产知识和技术,特别是长期在一定地域里所积累的特殊知识和技术。这些都是极可宝贵的,而且是经济发展的基础,社会主义社会的建立将给各民族发展他们特别适宜于当地的生产事业以充分的机会。比如西南山区的药材具有极高的经济价值,而少数民族在搜集和培养这些药材上却具有专门的知识和技术。
  生活用具是应当联系着衣、食、住、行、养生送死等各方面生活内容来研究的。它们都具有民族的特点,且不提在这方面各民族人民所加工的艺术,只从原料和形式上来说也各有各的创造和习惯。各式各样的民族服装是我们所熟悉的,也成了普通辨别民族的简单标志。各民族在饮食上也有差别,而且从小所养成饮食的习惯并不是很容易改变的。在城市发展中,民族食堂的设立已成了一个现实的需要。房屋的建筑,交通工具的形式也是如此。在生活用具上所表现的民族特点,一方面固然和各民族的生产情况有关,比如牧区民族穿皮革和毛织品、吃肉类乳品、住蒙古包、骑马、拉大轮车,和西南山区民族穿麻织品、吃糯米、住竹建的楼房,背运货品等,都是明显的例子;但是深入研究他们所有的形式,比如在同样地理条件下生活的各民族,有的好白,有的尚黑,有的又喜欢蓝色、红色,这种种形式上的特点却不是从生产情况简单地能加以说明的。我们必须结合这些民族的历史来进行研究。各民族在生活用具上所有的特点,并不都会因社会性质的改变而起根本的变化,他们很可以带着许多这类特点进入社会主义社会。
  ⒉人们的社会生活,就是有关人与人关系的风俗习惯等。这方面的研究,首先应当注意那些和社会性质有密切联系的情况,就是说不论什么民族,在一定的发展阶段上都会发生同样的情况。比如在原始社会里,血缘关系是社会关系的基本纽带,环绕着决定亲属关系的生活节目上常常有许多繁缛的仪式活动。这些都是某一社会发展阶段的共同的特点。但是某一社会发展阶段的共同特点又可以在不同程度上,以残余形式保留在其后的各阶段中,而且可以在旧的形式中发展了新的内容。这些情况不但可以迷惑社会性质的分析,也使社会生活的研究更为复杂。
  在阶级社会里人们社会生活表现的共同特点就是阶级的区别。这种区别可以很大,甚至形成了“两种文化”。所以在研究这种社会时,首先要注意这个特点。过去常常有人把某一民族的统治阶级的生活方式作为这一个民族的特点,那是错误的。
  研究阶级社会各阶级的社会生活时还应当注意剥削阶级对劳动人民的影响。剥削阶级的生活方式在阶级社会里是处于统治地位,剥削阶级还要利用他们的权力来推行有利于他们的种种风俗习惯。比如歧视妇女,甚至如缠脚等一类的风俗显然是对劳动人民不利的,但是由于剥削阶级的提倡和推行,在劳动人民中也有通行的。因此社会生活的阶级性的分析并不是简单的。
  在劳动人民中,他们的社会生活大多密切地同他们的生产活动相结合。比如节令的性质就常是生产活动的动员和收获的庆祝;庙会、跳场等群众性集会常和贸易活动结合在一起。这些社会活动固然在生产中起着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在生产技术的改造过程中,那些联系于落后技术的风俗习惯也可以起阻碍改造的消极作用。在有关养生送死的许多风俗习惯中同样应当注意这种情况。劳动人民的许多生活经验常被固定在风俗习惯里,当这些风俗习惯形成的时候可以有积极的作用,但是生活条件改变了,这些风俗习惯却成了维护落后形式的力量,那就成了进步的阻碍。比如有许多禁忌虽则是有一定的卫生价值的,但是也可以成为传播科学知识的阻碍。更重要的是有些风俗习惯在当前对生产的发展很不利,甚至影响到民族的发展。因此,我们对于劳动人民的风俗习惯也必须加以批判地接受,不应当一律称作民族特点而要求保存和发展。民族学者的调查研究就可以帮助各民族人民重新估计他们的风俗习惯。
  ⒊艺术和文学是各民族文化和生活的重要部分。不论社会发展到什么阶段,没有一个民族不在这方面有它独特的创造。有些人以为生产落后的民族是没有艺术和文学的,那是和事实不符的。在我国的少数民族中,有些在经济上还是落后的,但同样有可贵的艺术品;比如台湾的高山族经济上还相当原始,但是他们浮雕的图腾版却具有很高的艺术水平,他们所编织的贝衣,已有很长的历史,同样是极美的工艺品;大凉山的彝族所用的餐具和马鞍上绘着精美的色彩和花纹,苗族和僮族的竹器,即是很简单的鱼篓,在艺术上都有很高的评价。各少数民族的文学作品也是如此。各族人民都有丰富的口头创作。云南撒尼族的长诗“阿诗玛”一经记录和翻译了出来,已经赢得全国文艺界的推崇。至于文字发达的民族,文学的遗产保留得更多了。蒙古族的“格斯尔的故事”和藏族的“米拉日巴的一生”都是已经为大家所知道的例子。音乐舞蹈等方面的情况也是如此。这些劳动人民所创造、为劳动人民所爱好的历代保留下来的艺术和文学,不但是各民族宝贵的遗产,而且是我们祖国民族大家庭值得骄傲的共同财富。
  各民族艺术上的创造提供了美术、文学、音乐和舞蹈多方面丰富的研究资料,这些资料对于民族学者同样是极可宝贵的。民族学者一方面应当以这些作品所反映的生活内容来丰富自己对这些民族各时期社会生活的认识,比如“阿诗玛”的长诗就生动地反映了青年男女的爱情和当时阶级社会的矛盾,使我们对撒尼的社会性质有了亲切的体会。另一方面,民族学者还应当从这些民族的历史条件来了解他们艺术风格的形成和变化,比如黔东苗族的音乐和舞蹈上表现出沉重、抑制、内向和细致的风格,这种风格可能是和他们长期缺乏自己的政权、被压迫和被分散的历史分不开的。解放后,从他们歌颂毛主席等曲子上所流露出来的兴奋、感激和舒畅的声调也正反映了他们从生死关头获得新生的情绪。又比如蒙古的音乐在历史上曾经发生过长短调的变化,而这种变化提示了当时社会上可能发生的重大变革。各民族艺术和文学上的作品也常常给我们看到各民族间文化交流的证据,比如藏族在唐代和汉族的密切关系还反映在他们现有的音乐、舞蹈上。我们在这里所举的例子由于缺乏研究可能是不正确的,但是可以提示我们民族学者在这方面的研究工作有着广阔的园地。
  关于少数民族艺术文学的研究,对各民族的发展有重大的意义。我国的各少数民族都处在形成社会主义民族的阶段。艺术和文学在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共同心理这个特征上起着重要的作用,同时,社会主义民族的形成也给了各民族人民发展民族艺术和文学创造了最好的条件。可以预见在他们形成社会主义民族的时期里必然会有伟大的作品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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