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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家畜繁殖数量显著减少 农业部要求各地做好牲畜配种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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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8-17
第3版()
专栏:

今年上半年家畜繁殖数量显著减少
农业部要求各地做好牲畜配种工作
新华社14日讯 农业部在十三日发出关于农业生产合作社应积极选留种公母畜做好配种繁殖工作的通知。
通知首先指出,今年上半年各种家畜配种繁殖数量比往年显著减少。造成这种严重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各地对于配种工作抓的不紧,对保护选留种畜工作重视不足,种公畜和种母畜缺乏。如南京玄武湖农业生产合作社共有耕牛六十一头,没有一头公牛,母牛全部失配空怀。有些地区本来有养种公畜习惯,但有些农业社把种公畜当成一般耕畜过度使役,不能用以配种。也有一些农业社排斥种公畜入社,对种公畜入社作价偏低,对担任配种工作的社员(以前的配种行家)报酬不合理,以致种公畜数量大大减少,影响配种工作的开展。如甘肃省礼县1955年12月有种公畜八百多头,至1956年春季减少到二百多头。河北省望都县有种公畜十四头,但用以配种的只有五头。在生猪生产方面,目前公猪、母猪不足的现象更为突出。如湖北省现有母猪数仅为生猪总数的4.8%。湖南省目前种公猪与种母猪的比例低到1比50。多数地区仔猪缺乏。
为了保证今年以至明年牲畜及生猪增殖任务的完成,通知要求各地:一、进行关于繁殖耕畜的宣传教育工作。母畜不足的农业社必须增加母畜数量,可繁殖母畜的比率一般不应低于耕畜总数的30%—50%。同时应该根据可繁殖母畜头数,配备适当数量的优良种公畜(每40—60头母畜应该有一头种公畜),以便配种繁殖,提高后代品质。对留在社外的种公畜应该给以较高价格,吸收入社,并且要发挥种畜户社员的专长,给以较一般农工较高的合理报酬。缺乏种公畜的地区,应该强调在幼畜中选育培养,或者由地方政府协助向外采购。
二、必须大量增养种公猪和种母猪,繁殖小猪。今年年底以前,各地能繁殖的母猪数,一般要争取达到现有猪数的17%。同时每20—25头母猪应该配备一头种公猪。要求每一个农业社根据社内公、私养猪发展计划,并参照上列百分比留养足够的种公猪和种母猪,做到自繁自养。公猪最好由社饲养;母猪可视具体条件,采用由社公养,或组织社员家庭饲养,或包给社员代养。对家庭养猪的社员,应该适当给以养猪时间,使他们能够做好饲养管理工作。三、今年马、驴的配种时间虽已过去,但牛、猪可以常年配种,羊已进入配种季节。各地农业部门普遍督促县、乡人民委员会抓紧时机,大力进行各种家畜的配种繁殖工作。同时应该组织力量,进行检查,具体解决实际问题,争取能在今年尽量地多配、配准,为明年大量繁殖各种家畜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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