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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中制订冬季生产方针 开展运输纺织作坊 省府发放五亿贷款三亿物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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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7-12-12
第2版()
专栏:

鲁中制订冬季生产方针
开展运输纺织作坊
省府发放五亿贷款三亿物资
【新华社华东九日电】鲁中各专署会议决定冬季生产备荒方针如下:(一)总方针为动员与组织群众,开展纺织与运输、榨油等副业生产,增加人民收入,以备春荒和打下明年春耕基础。(二)纺织生产方面:要求现有之一三八○○架织布机和三三五架弹花机全部开动。有基础地区号召做到每户有一辆纺车,一般地区二户一辆;全区要求由现有之十三万辆,发展至十五万辆以上。并普遍推广纺织毛线。(三)组织群众之四千辆小车、四千二百头驴子,全部投入运输业,以调剂各区物资。(四)组织小油坊。将现有花生除种子外,全榨成油输出外区,换回粮食。并保存花生饼,以备春荒时食用。各县要求发展各种作坊至二千二百五十处。(五)迅速将被蒋匪摧毁之合作社全部恢复,并加以改造。以各种合作社为中心,组织四十五万人投入纺织、运输、打油等业。(六)农业生产方面:整理变工组,号召群众大量养猪、积肥、保护牛耕,准备菜种及禾种、求明春每户种一块春菜,每人种一分早禾。政府除贷款帮助外,并拟帮助十余家炉厂、铁厂复工,使其在春耕前生产犁、铲、镰刀等。(七)以相当粮款帮助和组织目前尚被蒋匪占领地区转移出来的三万余群众进行生产。(八)加强对敌经济和武装斗争,保卫物资,打破各孤城蒋匪抢劫阴谋,和以奢侈品骗取粮食企图。(九)纠正某些地方现存之严重浪费现象,教育干部及群众作长期打算,反对大吃大喝,严格村财政开支。其严重浪费不愿改正者,通过群众惩办之。(十)机关部队普遍开展生产节约备荒运动,县以下各级,可吸收有关部门成立生产备荒委员会,以求得与各种工作密切结合。
【新华社华东九日电】山东省府、鲁中行署、与鲁中工商局,以大力帮助遭受蒋匪破坏最重之鲁中人民开展冬季生产,省府以五亿元北海币(每元合蒋币三十元左右),半数贷与沂蒙区,半数贷予沂山及泰山全区之群众。省府与行署并决定,另以三亿元之物资,贷予群众,专作运输、纺织等业。工商局除调剂××万斤棉花供给各地群众合作社外,并拟于运盐路线设立足够数量之盐栈,便利群众运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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