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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发出指示 积极帮助灾民恢复生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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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8-18
第3版()
专栏:

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发出指示
积极帮助灾民恢复生产
据新华社讯 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最近发出指示,要求各地供销社积极帮助灾民进行生产自救工作。
指示说,由于台风和霪雨的侵袭,浙江、江苏、上海等十余省、市遭受了不同程度的灾害,受灾地区的供销社应将生产救灾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要积极配合农作物的抢救工作和灾区的善后工作。
指示指出,一、要大力配合抢救农作物,维护农业生产。在抢修堤、坝、渠、埝和防水、排涝地区,尽速根据需要供应工具器材,和民工必需的日用必需品。
二、对受害的农作物,尽可能地多供应一点追肥,并且要因地制宜地设法保护耕畜。
三、房屋被毁地区,应努力供应建筑材料(砖瓦石竹木草等),帮助群众恢复家园。
四、支持和指导灾区群众开展各项副业、手工业生产。各级供销社应尽可能满足灾区农民所需副业、手工业原料和积极销售其产品,但在工作中必须根据以往经验按照国家和人民的需要以及结合市场情况,加强对灾民副业和手工业生产的指导工作,以保证产品的规格、质量和销路。
五、各级社还要特别重视受灾地区的市场供应工作,积极恢复因灾被毁的供销社和零售点,深入了解灾区人民需要,满足灾民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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