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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的“妙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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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8-19
第3版()
专栏:

“爱国”的“妙用”
林晰
不久以前,有些商业部门把积压的冷背残货强向群众推销,说是为了给国家建设积累资金。不买,就说是不支持社会主义建设,不爱国。最近,又有山东德州市粮食局规定:凡买粮食,就要搭配同等数量的“爱国粮”(一种苦涩的霉粮)。
把苦涩的霉粮称做“爱国粮”,是有原由的。据说,粮食局认为这批粮食如果不卖掉,国家就要遭受损失,而且粮食保管人员也得受处分!坏粮虽然难吃些,可是总还能饱饱肚皮。于是,他们搬出了响亮的政治口号——吃“爱国粮”——来“动员”群众服从“整体”利益。
但是,这种“动员”不起作用;相反地,引起了满城风雨。德州市各售粮站里到处是吵闹和指责的声音。有人说:吃了这种“爱国粮”,上吐下泻,影响生产,这能算爱国?有人问:粮食局把粮食保管坏了,却叫群众遭殃,说得过去吗?
群众提出了意见,那些硬要人们吃“爱国粮”的政治鼓动家照理说应该好好想一想了。但是,他们却说“群众的社会主义觉悟太低了”。甚至说:“红军二万五千里长征的时候,吃树皮草根都过了,不要太不知足啊!”社会主义和吃霉粮究竟有什么关系呢?红军确实吃过树皮草根,但现在也的确不是红军吃草根树皮的时代了。红军当年历尽艰辛,难道是为了给后来没把工作做好的人们制造推卸责任的借口?
责任不能再推卸了。德州市人民在“爱国”的帽子下,从粮食统购统销以来已经吃了五次霉粮;如果不追究一下责任,就很难保证他们不吃六次、七次或更多次的霉粮。
粮食为什么霉烂了?保管条件差是事实,但是全国出现大批“四无”粮仓也是事实。如果保管条件太差的话,就应该设法改进,而不该坐视粮食屡次霉烂;如果是保管人员不尽职,那就该受处分;如果尽了最大努力,仍然霉烂的话,虽然情有可原,但也不该用强迫的手段卖给群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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