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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又拨一亿七千万元救灾 农业银行增拨救灾贷款一亿二千多万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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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8-29
第1版()
专栏:

国务院又拨一亿七千万元救灾
农业银行增拨救灾贷款一亿二千多万元
新华社28日讯 国务院在8月25日又决定拨款一亿七千多万元救济浙江、江苏、河北、黑龙江、安徽、山东、湖南、上海等省市遭受台风袭击和水涝灾害地区的人民。
这次拨款加上8月份以前发放的救济款,今年国家拨给灾区人民的救济款的总数已达两亿八千三百多万元。
这次新拨的救济款,将全部用于灾区人民的口粮救济、修建房屋和购买寒衣以及作为医疗补助和用来恢复生产。
新华社28日讯 为了帮助灾区农民恢复生产,发展副业和解决生活上的困难,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在8月上、中旬又增拨给河北、安徽、河南、黑龙江、江苏、浙江和天津等十二个省、市生产救灾贷款一亿二千多万元,并且发出灾区农贷工作指示,要求灾区银行及时有效地发放生产救灾贷款。
指示指出:生产救灾贷款,应根据灾情,因地制宜,在当地党委的统一安排下掌握发放,帮助农民解决抢种、补种、改种、追肥和秋耕秋种中所需种籽、肥料、农具等困难;并积极扶持当地的副业生产。在沿海地区要帮助遭受台风灾害的渔民修船补网,早日恢复生产。对灾民的口粮、修理房屋、医药卫生、牲畜饲料等困难,在国家救济、社会互助仍不能解决时,也应给予适当贷款支持。
指示说:为了照顾困难较大的重灾区灾民,贷款期限要适当延长,并且要注意简化手续,及时发放,赶上生产需要,以发挥贷款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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