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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和发扬民族音乐传统 音乐家协会讨论音乐创作和理论方面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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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9-02
第1版()
专栏:

继承和发扬民族音乐传统
音乐家协会讨论音乐创作和理论方面问题
据新华社1日讯 紧接在第一届全国音乐周之后举行的中国音乐家协会第二次理事会扩大会议,历时三天,已经在31日结束。
会议根据“百家争鸣”的精神,联系音乐周演出的各种节目,对音乐创作和音乐理论方面的一些主要问题进行了讨论。
会议着重讨论了进一步继承和发扬民族音乐传统的问题。
解放以来音乐界在搜集、整理民族音乐遗产方面作了许多工作。但是轻视民族遗产的倾向还是严重存在。有些人不适当地强调民族音乐“落后”、“不科学”,对学习外国音乐,采取无批判的教条主义态度。在搜集和整理民族音乐工作中也有些人采取粗暴态度,把外国东西硬搬到民族艺术里头,而不是作有机的结合,以致破坏了原有的风格和特色。
会议指出,我们的民族音乐遗产是无限丰富的,其形式是极其优美的,一直被广大人民所喜见乐闻。音乐工作者应该在继承民族传统的基础之上,吸收和运用外国先进的音乐理论、技巧和方法,创造具有民族风格的作品。
会议对“五四”以来,聂耳、冼星海之外的优秀音乐家黄自、萧友梅、刘天华、黎锦晖,以及已故革命音乐家张曙、任光等人的贡献,给予应有的评价。并且特别指出,他们的作品是和我国古典、民间音乐传统不可割裂的新音乐传统,应该很好地加以继承。
会议对繁荣音乐创作和培养青年一代音乐人才的问题作了研究。
会议要求全体音乐工作者对音乐理论方面的各项问题,继续进行研究,开展学术性的自由论争,促使音乐工作更加健康地向前发展。
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周扬也到会讲话。他希望音乐界加强团结,更好地重视、研究和发扬民族传统,同时吸收世界音乐文化中一切有价值的成果,特别要研究民族音乐艺术的特殊规律,发扬其特点,创造具有鲜明民族风格的新音乐,使它在世界音乐艺术领域中放出异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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