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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取之合法用之得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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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9-03
第2版()
专栏:

必须取之合法用之得当
满正
最近,许多机关和企业的领导干部都深入群众,调查研究,针对着群众的要求,从多方面着手解决了职工生活中的不少问题,受到群众欢迎。这是好现象。但是还有不好的现象。有些机关和企业虽然破例花了不少钱,好像在努力满足群众要求,实际上,钱用得不当,反而引起了群众不满。邮电部基层工会向行政要求垫支公款一万七千多元,为两百多人购买大批收音机和手表,就是一个例子。他们不是帮助有困难的职工解决生活中最迫切的问题。而是由公家垫支公款让职工购买高级消费品,这已经不是什么解决职工生活困难的问题,而是集体挪用公款了。
也许邮电部和邮电部工会认为这种作法是为职工群众谋福利,可以加强工会与群众的联系吧!是的,工会应该去努力争取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物质和文化生活的要求,可是,在我们解决问题的时候,应该解决最迫切的生活问题,应该在国家制度所允许的范围内来解决问题。购买手表和收音机是不是最迫切的问题呢?显然不是。邮电部本身还有许多人要求公家给房子住,有的房子漏雨了无钱修理,有的租了私人的房子拖欠下几十元的房租,有的本人和家属生了病还不起药费,也有的职工因为没有钱,不能让孩子去参加夏令营。工会对这些问题不大热心,却热心于挪用公款买高级消费品,难道买高级消费品比这些问题还迫切吗?
也许这样做会加强同群众的联系,鼓励群众安心工作吧?事实也不是这样。他们这种破坏财政纪律的作法,已引起邮电部许多同志的不满。就在工会向下传达组织赊购的通知时,就有不少人提出反对挪用公款,工会没有倾听;许多生活有困难的同志要求工会帮助解决,工会没有大力帮助去卸包袱;工会同群众的联系又怎样加强呢?
国家要求少花钱多办事,邮电部工会是多花钱办错事,工会的任务是加强共产主义教育,他们却破坏财政制度,给许多喜欢占公家便宜的人钻了空子。据说邮电部有一个司差不多所有“赊购”的人在银行都有存款。其中包括副司长、副处长和科长。这样做,不仅会增加个人不必要的开支,对国家更是不利的。
由此可见,这种作法既不合乎国家制度,也不切合实际。我们在解决群众生活问题的时候,既反对漠不关心的官僚主义,也反对锦上添花的胡乱开支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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