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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制定秋收分配方案中正确处理国家、农业社和社员三方面的关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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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9-05
第3版()
专栏:

在制定秋收分配方案中正确处理国家、农业社和社员三方面的关系
肖良恺 姚绍崇
湖北省浠水县建设农业合作社的早稻已经收割到手,中稻和棉花丰收在望。全社预计今年的农业副业总产值将比去年增加约70%。党支委和社干部都兴奋地说:“高级社的第一炮打响了!”他们认为:有米不愁做不了饭,保证90%的社员增加收入不成问题。但是,社员却觉得:增了产不一定能增加实际收入。他们都知道今年的生产投资很大,非生产用工很多,欠国家的贷款也不少,恐怕扣除了这些以后分不到多少。
开始制定秋收分配方案的时候,干部们盲目乐观,并没有注意到这些复杂的问题。有的主张扣的越少越好,如公积金原议定只留总收入的3%;后来一算账,才知已开支的钱还要比这个数字大,只好又多留。有的单纯为了避免向社员要钱为难和减少麻烦,提议要还清所有的贷款,要多扣生产费用。这样做,又会减少社员的收入。在这样的摸索中,大家越来越清楚地感觉到:如果不能正确处理国家、农业合作社和社员三方面的经济关系,就可能影响合作社的生产需要,影响对国家建设应有的支援,或者使社员不能增加收入。因此,他们在制定秋收分配方案的工作中,特别认真地研究和处理了这三方面的关系问题。
农业合作社和国家的经济关系,主要表现在交纳公粮、出售余粮、偿还粮棉预购款、赊销款和各种贷款等方面。经过讨论,社员和社干部一致认为:今年增了产,对前三项可以完全按政策和合同办理,赊购的肥料、种子、农药、农具款可以全部还清。基本建设贷款暂定还三分之一,生产贷款和小型水利贷款暂定还二分之一;待其他的账都算出来后,再参照修改。
合作社和社员的经济关系,主要表现在合作社对于各项开支的扣留上和双方对实物和现款余欠的清理上。
农业社欠社员的有:原来初级社时的社员应得未得的钱三百四十五元,收购肥料欠款六百元,其他存款、投资、卖给社的小猪、小鸭、鱼秧、甘蔗秧、树木共千余元。社员欠社的有:生产股份基金三千八百多元,一部分户初级社时超支、欠款二百八十元,有的干部主张社员欠社的钱不分清红皂白通通照扣,讨论以后,大家认为:社欠社员的钱,多是用作生产投资了,现在生产增加了,应当一律还清,至于社员欠社的款,应当逐户具体处理。各项开支怎样扣除呢?公粮和行政管理费,根据实际情况,不难确定;公积金、公益金的扣留,经过讨论,原则规定:贯彻勤俭办社方案,做到够用并且稍有积累。开支比例最大、涉及问题最多的是生产费用的扣留。因此,党支部和管委会以及分配委员会的干部,特别集中精力研究了这个问题。全社今年农业生产投资实际需用八千八百多元,约占总收入的7.7%。首先必须决定:在总收入中,按照今年实际开支扣除呢?还是按照明年需要多少生产投资扣除呢?经讨论后,都认为建社头一年留的太多不行,就照今年的扣除。按说今年的生产费用应由社员摊出的股份基金开支,这样扣除后才能保证下年度的生产投资有着落。全社原规定摊生产股份基金七千九百多元,但还有三千八百多元没有交出来。因此,今年扣除的生产费用,实际上是已经开支了的,而这些钱有半数以上是从贷款、赊销、副业收入中垫付的;从今年扣除的生产费用中把这些钱一还,所余的仅有原来摊出的四千多元股份基金了。可是,在下年度必须留的种子和公共饲料就值三千九百多元。抵交以后,今冬明春就没有生产资金了。这就发生了两个问题:
第一,原来摊的生产股份基金比今年实用生产费用少了约一千元,是否需要重摊这笔钱?大家认为原来摊的数目就不少,不能再摊,再摊特别对贫农社员不利。
第二,社员下欠的三千八百多元生产股金怎么办?一致认为应当一律交清,不然下年的庄稼本从那里来?仔细一研究,问题也不这么简单。有些户确实交不起,有些中农还要求用多余的耕牛、农具款(交公有化股份基金多的部分)抵交生产股金。
经过逐户摸底具体分析以后,才确定了清收股份基金的原则和办法:部分困难户交不起,打算请求国家允许从六百元生产贷款中,拿出三百到四百元转作贫农合作基金贷款(其余偿还国家),以利于动员其他社员交齐股金。贫农社员中的少数户因为贷款不当股金交多了,可以转给尚欠股金的困难户。中农社员欠生产股金最多,应得的公有化股金多余部分也最多,根据今年收入,生产股金一般都能交齐,但他们想把耕牛、农具钱全部抵交。耕牛、农具作价入社时,议定除交公有化股份基金,多余的部分分年偿还,因此,决定今年先还三分之一,并允许抵交生产股金。这样对于社和社员都有利。不这样做,就会使社里筹措下年生产资金困难更多。照这些办法执行,预计可能收起三千元左右的生产股金,下年度上半年基本上可以够用;至于下年度不够的部分生产费用(约计三百多元),可以从副业收入和发动社员投资等方面解决。明年再增产,就可能留足一年生产投资了。
经过社干部和社员层层反复算账,民主讨论修正,最后确定:下年各项扣留共占总收入的25.21%,74.79%的收入可以直接分给社员。
具体处理社员和社和国家关系的时候,首先碰到的问题是:社员盲目要求改善生活,把个人利益同社同国家利益对立起来。贫农要求吃饱点、穿暖点、住好点;中农更要求多吃点鱼,多吃点肉,并且观望贫农。贫农社员李笃章,五口人,去年每人平均只有四十三元六角的收入,而今年每人平均五十七元,还说不够用。又如社员李笃章反映:“只想拿回口粮,穿点衣服,就没打算还账。”还有些社员,由于负债过多,而影响到劳动情绪。像贫农社员蔡云凤,欠二百七十元的债,他说:“做多了也是不够还债,拿得回口粮就可以了,总不能叫我饿着。”
根据这一情况,各队普遍算了收入对比账和生活改善账,使社员认识到高级社的优越性和国家的贷款扶持对自己增加收入、改善生活是分不开的,从而认识到发展生产和改善生活的一致性。教育社员不要和别人比生活,而要各打各的算盘,根据自己应有的收入全面地安排自己的生活。讨论中,首先肯定了还贷款还债后生活比去年还要有所改善的原则。在这个基础上,各打算盘,计划生活,充分酝酿、协商,自报公议定案,社员十分满意。社员一致认为:去年超支和今年的生产股金要尽可能还清,国家贷款和信用社借款也要还一部分。社员李笃启说:“不摊生产费,明年的生产就没有着落;信用社和银行贷款,是个流动钱,也应当还些,谁都不还,再有困难怎样解决?”经过这样深入的思想发动以后,社员广泛地进行了家庭协商,田头交谈,找知心人算账,计划生活,自报了今年偿还各项贷款的数目。
逐户自算自报的结果:在保证社员增加实际收入,改善生活的基础上,去年社员超支的可以全部收起来。生产股金,有92.3%的户可以交纳90%,只有7.7%的户,占金额18%,需要请求用国家生产贷款转作贫农合作基金贷款付清。信用社借款,可收起70%,国家贷款可收回40%,贫农基金贷款可收回20%,私债也可清理60%多。从阶层看,新老上中农的债务基本上可以偿清,新老下中农大部分可偿还70%,贫农可偿还30%。这样,除了一户贫农还部分债后每人收入四十七元以外,一般每人收入都在五十五元以上。
这样逐户定下来以后,欠债户安了心,不欠债户也十分满意,感到今年不会进“空账”。这样,进一步地贯彻了按劳取酬的政策;同时,克服了部分社员的绝对平均主义思想;并且开始学会作全年打算,有计划地安排自己的生活。把国家和社和社员利益关系具体确定到户以后,鼓励了社员进一步搞好生产、改善生活的要求。社员普遍要求搞好自己的家庭副业。十队十九户社员,计划私人养十四头猪,十一队的社员已经自动地到外面去买回四头。社员们积极地向社里提出了合理化建议,要求社里在秋季再多抽几个人去搞副业,从各方面扩大社里的收入。社员并且积极主动地争取完成自报的劳动日,有的自动地跑去搞副业,劳动热情进一步地高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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