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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漠视的“作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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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9-05
第8版()
专栏:

不能漠视的“作风”
屠岸
在戏曲工作中,有些人说了一句话会起极大的作用。好的方面且按下不表,单从坏的方面看,许多剧目都因此遭了殃。举例说:黑龙江省尚志县有的剧团要演“打渔杀家”,干部说:此剧与当前中心任务送公粮有抵触,不能演;西安市有一位干部说:“琵琶记”散布悲惨情绪,不能演;此外,诸如“刘姥姥游大观园”被说成是侮辱劳动人民的;“西施”被说成是歌颂女特务的;凡是有一夫二妻的戏(古代的)都违反婚姻法;凡是出鬼的戏都是宣传迷信……。总之,禁条多得很。
而出来说这些话的干部也非常多。不仅某些文化主管部门的干部要出来说话,某些公安局、税务局、工会、合作社、百货公司的干部,区村干部,民兵……也都要出来说话。他们的话对艺人来说,都是很有分量的。有的甚至是硬性规定:“禁演!”也不知是谁赋予他们这样的权力的。
有些干部对艺人进行“辅导”,有些干部对剧目进行“研究”,结果是“辅导”掉了一批剧目,又“研究”掉了一批剧目;有些干部只是摇一摇头,一批剧目又完蛋了;有些干部连头也不摇,不置可否,也起同样的作用,因为他不点头,艺人就不敢演出。而且,据说还是艺人“自动停演”或“自愿放弃”的。
说一句话,何其轻而易举,真是不费吹灰之力。可是大批剧目却就此遭了殃。艺人们称之为“一言以毙之”。诚然,产生在旧时代的剧目,其中有不少是杂有糟粕乃至毒素的,所以有改革之必要。改革是件细致的工作,简简单单地“一言以毙之”,那是无知的败家子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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