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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和改造古书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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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9-06
第1版()
专栏:社论

安排和改造古书业
最近一个时期,学术文化界对民族文化遗产的研究工作逐渐重视起来,对于古典文籍的需要大大增加,古籍市场空前繁荣,古书业的营业额显著上升。这当然是好现象。
可是,有一些地区的文化部门因为对于这个行业的性质、特点和它在文化学术事业上的作用认识不足,把古书业看作是可有可无的,因此对这个行业放弃领导,没有进行切实的安排。甚至有少数地区的文化部门,在今年春天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高潮中,对古书业采取了急躁的粗暴的措施,严重地影响了古书业的发展,妨碍了古籍的流通和供应。他们对古书业实行所谓“以新代旧”的作法,让这个行业和它的从业人员中的专门人才,改营新书或者从事其他行业;把古书业现存的古籍和许多有重要价值的书刊当作废纸论斤出售,或者只出售存货,不再进货。他们盲目地把古书业改为国营或者公私合营,不适当地对它们实行清产核资、定股定息和固定薪金,并且还规定了一些不适合于这个行业的活动特点的经营方法和工作制度。结果,使得这个本来在文化学术事业上有很大作用的行业受到了不应有的削弱,影响了这个行业和它的从业人员的积极性,使古籍的搜集、保存和供应工作受到严重的阻碍。
古典文籍是我国极其宝贵的文化遗产。对于这些古典文籍进行广泛的搜集、整理,并且加以深入的研究和充分的利用,不但对于正确了解我国历史文化的发展过程有极其重要的作用,而且对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文化的建设,有很大的意义。但是长久以来,这些古典文籍大量流散在民间。要在这些大量的、分散的旧版书中,加以精选,把珍贵的古籍搜集起来加以利用,当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不但需要依靠广大群众爱护祖国文化遗产的热情和积极性,需要由国家设立专门的机构和采取一定的行政措施,而且还必须依靠社会上的专门行业和专门的人才来进行。
古书业的从业人员中,有很多是具有鉴别古籍和有修整古书技能的专门人才。他们了解古书的收藏情况,知道如何搜罗古书,并且同学术机关、学者和专家、民间古书收藏家和各地城乡收售古书的小商小贩有着密切的联系,他们对于搜集、保存和流通古籍起着重要的作用。古书业是一种社会文化服务性质的行业,它和一般的私营商业是不同的。这样的行业,在业务经营上,有许多和一般商业不同的特点。例如:经营这个行业的人要有专门技能;业主往往是店铺中的主要业务技术人员,而且大都直接参加劳动。这个行业没有统一的货源,要有熟悉门路的人,才能找到需要收买的古籍;古籍没有统一的固定价格,要看书籍的品种和版本以及卖主买主的情形,来规定收购和出售的价格。此外,古书业的商品周转慢,资金积压时期长,所以利润也比较高。
对于古书业,显然不能够套用对一般资本主义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办法。对这个行业进行改造,是必需的。但是应当从这个行业的性质和它的经营特点出发,采取不同的办法来进行改造。对于这个行业,首先和主要的不是从经济上来实行改造,而是应当在行政上加强对他们的领导、管理和监督,发挥他们的特长和积极性,推动他们改善经营,加强对古籍的搜集、保存和流通,使他们能够更好地为科学研究工作者服务。文化部门应当掌握他们的图书目录,防止珍贵的古典文籍流失和出口。在业务经营上,一般地不要去打乱他们,让他们保持原有的经营方法和特点。古书业中原有的同行议价制度,对于规定古籍的合理价格,有一定作用,应当继续保持。议价时应当照顾学术研究工作者和古书业者双方的利益,既不要无限制地提高书价,也不要盲目地压低书价。对古书业中有真才实学的专业人员,包括业主在内,应该当作技术专家看待,要好好地使用他们,决不要随便地让他们转业。同时,还应该加强对古书业者经常的政治领导和思想教育的工作,使他们正确地了解这个行业的作用和国家对他们的政策,努力改善经营管理,保护古典文籍,积极地传授经验,为国家培养鉴别古书和修整古书的人才。
适时地纠正管理私营古书业工作中的缺点,加强对古书业的安排和改造,特别是积极地领导他们开辟货源,扩大古籍流通,是当前文化部门的一个重要任务。这个任务完成得好,不仅可以使这一个社会行业能够得到妥善的安排,而且对于继承和发扬祖国文化遗产,促进我国科学文化的繁荣,将会起到良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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