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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人呢?自欺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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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9-07
第3版()
专栏:

欺人呢?自欺呢?
南村
不少地区都发现一些农业生产合作社在进行秋收分配试算的时候作假。作假的办法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提高今年增产指标(如四川万县分水乡高枧农业社只能增产15%,却按增产52%计算);有的削减部分社员去年收入数字(如青海循化县联合农业社经工作组帮助计算,把二十户社员去年的收入数字共减去七百三十多元);有的加大部分可能减少收入的社员的劳动工分数字(如四川乐山县土主乡农业社社员韩妙仙只能做工一百分,社干部给算成三百二十八分);有的把今年不可能有收入的项目也算入今年的收入部分(如吉林省的一些农业社把刚刚栽下的果树、还怀在肚子里的牛犊马驹、新买的蜂箱等都算作今年的收入,蛟河县天岗乡红光农业社仅这类空头收入的数字就有二千多元);有的计算社员去年的收入只计算农业收入,不计算副业收入等等。
算法虽有种种,其实都不外乎把今年的收入多算一些,把去年的收入少算一些。目的是什么呢?据说是为了鼓舞社员的劳动积极性,为了“保证”90%的社员比去年增加收入。吉林省一些农业社所计算的空头收入被上级领导机关发现了;当要求改掉那些虚假数字的时候,不仅社干部不愿意,就连某些县区负责干部也不愿意。有一位县委书记就曾这样说:“这可不能改掉,若是改掉了这些数字,我们县的一些农业社就不能保证90%的社员增加收入了。”
也许可以说,这些作了假的或者容忍作假的同志,主观愿望也并不坏。他们可能认为:让社员看到增产很多,收入增加很大,大家都欢喜欢喜,有什么不好呢?再说,大家辛辛苦苦干了一年,生产成绩也不小,但是还没有达到90%的社员增加收入的要求,这总不免有些过意不去;在账目上掺一点假,社员并不受损失,而说起来却好听得多,这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就算都是出于好心好意吧,也应该告诉这些同志,他们这种做法是很坏的。社员决不会满足于他们的空头支票,更不会因为这些空头支票而欢欣鼓舞。相反的,这种种作假办法只会使社员对分配政策发生怀疑,对农业社不信任。青海循化县在联合农业社的工作组把二十户社员去年的收入压低以后,“93%的社员增加了收入”的“分配方案”是做出来了。公布方案的时候,不明底细的社员听了很欢喜。可是,那二十户社员却说“这是骗人”。于是,大家议论纷纷,一些本来可以增加收入的社员也不安起来了。在这种情况下,社员的劳动积极性怎样鼓舞得起来呢?
更糟的是,这些纸面上的假数字、夸大了的成绩会使人们麻痹起来,“高枕无忧”;而工作中的问题却被掩盖过去,得不到解决。等到实际分配的时候,问题闹大了,要弥补也来不及了。
作假,无论如何总是一种对工作对群众不负责任的恶劣作风。任何善良的主观愿望,都不能作为作假的借口。至于为了“哗众取宠”,抱着某种个人主义的目的而作假,那就更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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