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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畏罪自杀?还是含冤而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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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9-08
第4版()
专栏:

是畏罪自杀?还是含冤而死?
李力今
4月1日,刘众农业社的保管委员刘三奴悬梁自杀了,这个消息震动了南昌县渡头区北州乡所有的人们。有些群众说刘三奴是含冤而死。乡、社干部却说刘三奴是畏罪自杀。到底谁说的对呢?
3月30日的一早,农业社的驻社干部刘小昌起床以后就惊讶地嚷他的十五元钱丢了。和他睡在一个房子里的乡信用合作社会计丘袁生也发觉自己的二十三元八角不见了。两个人在床上翻来找去,钱没有找到,却找到了一把剃头刀。贼是谁?全村只有刘三奴会剃头,也只有他一人有剃头刀。于是,他俩就一致肯定钱是刘三奴偷的。丘袁生随即把这些情况报告了正在该乡工作的副区长祝金来。祝金来根据理发师的刀通常都放在上衣的小口袋里,就推测出刀是刘三奴在偷钱时掉到刘小昌床上的;又根据刘三奴在解放前有过偷窃行为,就进一步肯定钱是刘三奴偷的。他根据自己的推测,对刘三奴进行了审讯。在祝金来的影响下,30日的上午就有九个乡、社的干部,包括中共乡支部书记胡水香等,审讯了刘三奴,甚至进行非法逼供。刘三奴被逼得无法忍受,只得说:“我没有偷,但钱我可以如数赔偿。”胡水香指斥他顽抗,并责令社的干部把他捆起来。农业社主任刘福生又召开群众大会斗争他,并威胁说:“如不承认,就用晒垫卷起来用烟熏。”会上还决定:限刘三奴四天内坦白偷窃罪行,退出全部赃款,否则,送法院判十年徒刑;又强迫刘三奴在“偷窃罪状”上逐条捺了手印,并剥夺了他在农业社劳动的权利。当事的干部们以为自己胜利了,了结了这桩恼人的案件,他们等待着刘三奴坦白罪行、交出窃款的好消息。可是,传来的却是噩耗:刘三奴悬梁自杀了!
是畏罪自杀呢?是含冤而死呢?在干部和群众议论纷纷中,县的联合检查组来专门检查这个事件了。当时,乡、社干部还坚持认为刘三奴是畏罪自杀呢,并暗地说:“看你们有多大的本事,能得出另外的结论来!”
检查组的同志首先从刘三奴的活动情况着手调查。刘三奴是农业社的保管委员,3月29日,也就是刘小昌等丢钱的那天晚上,刘三奴去开社务委员会,和同屋的另外两个社务委员同去同归,回家后大门上了锁,夜里也没有外出。他的剃头刀怎么会跑到刘小昌的床上去了呢?原来刘三奴的剃头刀一年到头都放在大门的砻上(破谷皮的工具),任何人出入时都可以顺手拿走。1954年,刘小昌的九岁侄儿就拿去一把剃头刀换了红薯吃。因此很有可能是偷钱的人有意把剃头刀拿走放在刘小昌等的床上嫁祸于人。另外,当丘袁生、刘小昌在房中闹着发现剃头刀的时候,刘三奴正在他们住的屋子附近,一听是他的剃头刀,就进去认领了。如果钱是他偷的,他为什么还不溜走。按理,人们对爱人是会说真心话的。当刘三奴被斗争回家以后,他爱人说:“如果偷了就承认了吧!”他回答说:“真的没有偷,夫妻面前,我不说假话,我干那样事,怎么对得起这两个孩子呢?”这些话,是农业社正、副主任到刘三奴家偷听到的。再从现场来看,经过调查,当晚刘小昌、丘袁生住房的大门是锁着的,房内门也关上了,墙壁又没有凿洞,谁又能从房外进去偷钱呢?从对这些情况的研究中,检查组肯定了刘三奴之死,是含冤而不是畏罪。那么偷钱的是谁呢?就不能不在同住在这个屋子里的人身上考查了。
在丢钱的当天晚上,丘袁生、刘小昌的屋子里共住了三个人,另一人是社的文教委员刘水顺。显然,首先就该考查没有丢钱的刘水顺。经过反复调查研究,在刘水顺的身上,没有发现丝毫可以怀疑的地方。最后检查组只能去设想,偷钱的人就是“丢”钱的人了。是丘袁生吗?他发现丢钱在刘小昌之后,又积极要求干部处理,是不是为了掩饰自己的罪过呢?可是经过研究,找不到可以怀疑的任何事实根据。检查组的同志最后又研究了刘小昌的情况。刘小昌在解放前是个贫农,现在生活有很大的提高,他工作一贯比较积极,作风也较正派,由一个普通农民被提升为驻社干部。他怎么会去偷钱呢?接着检查组又分析了刘小昌的经济情况。刘小昌说丢了十五元钱,计政府发给他的贷款八元,委托他转发的救济款四元,他母亲给了他三元。经过调查,他的母亲没有给过他一角钱。从他的支出方面也发现了破绽。他丢钱后借了九元钱,用这笔钱买了粮食和日用品都花光了,可是他又借给一个干部两元钱,这钱是哪里来的呢?是不是与丘袁生丢了的钱有关呢?这时,检查组还了解到一个重要情况:就在他们两个丢钱的那天傍晚,刘小昌曾经去过死者刘三奴家的院子,他是去到与刘三奴同院住着的刘永隍家里去取套鞋的,是不是与窃刘三奴的剃头刀有关呢?检查组根据这些情况,就自然而然的怀疑到刘小昌的身上了,于是根据已有的材料对刘小昌进行了教育。最后,刘小昌坦白了自己的偷窃经过:“我知道丘袁生在区公所领了工资。我想偷这些钱,又怕被查出,于是趁去刘永隍家取套鞋的机会,偷窃了刘三奴的剃头刀。我知道刘三奴在解放前有过偷窃行为,我想:要是假作现场,把偷钱的嫌疑嫁到刘三奴的身上,全村的人一定都会相信的。在当天夜间十二时左右,我偷了丘袁生的钱后,就把剃头刀放在床上了。……”
人们不禁要问,刘小昌为什么要偷钱呢?
原来,他有一个心爱的未婚妻,在订婚的时候,未婚妻就要求他给买个金戒指,不买吧,不忍辜负未婚妻的希望,买吧,没有钱,于是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用嫁祸于人的办法来偷。现在,罪犯刘小昌已经受到了国家法律的制裁,那些犯了严重的主观主义错误的乡、社干部也都分别受到了处分。可是无辜的刘三奴呢?含冤自尽不得复生了,人们常说主观主义害死人。的确,刘三奴之死又是一个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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