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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后送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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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9-08
第4版()
专栏:

雨后送伞
印鸿
7月中旬,正是江南地区百年未有的炎热季节。这时,浙江省财政厅发出了关于补发1955年冬季取暖补贴的通知。这笔款项的名称叫做“冬季取暖补贴”,可是,在寒冬里需要“取暖”的时候没有“补贴”,直到“赤日炎炎似火烧”的盛夏,才发出通知准备“补贴”。当时,浙江许多地方的温度都在一百度左右,谁还需要“取暖”呢?
8月下旬,天气渐渐凉爽了。浙江省财政厅又发出一份通知,里面说,因天气过热,各机关制作清凉饮料所需的经费可以报销。有些受文的机关,在“天气过热”的时候并没有接到可以“制作清凉饮料”的通知,现在怎样“报销”呢?
雨过天晴之后,将雨伞送给曾经淋雨的人,虽属一片好心,总觉为时已晚。浙江省财政厅的这两个通知,正是属于“雨后送伞”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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