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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革命分子为什么能把持牛庄乡党政组织达七年之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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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9-12
第4版()
专栏:

反革命分子为什么能把持牛庄乡党政组织达七年之久?
应麟
经过“镇反”和“肃反”运动,公开的和暗藏的反革命分子受到了沉重的打击。但是,是不是还有一些漏网的反革命分子继续隐藏在我们的一些革命组织中,甚至仍然把持组织,明目张胆地欺压人民,破坏社会主义革命和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呢?有的,最近被揭发出来的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周景云等混进河南省原阳县牛庄乡党政组织达七年之久的事件,就是一个最明显的例子。
同全国其他的村庄一样,几年来牛庄乡也进行了各种社会改革,也发动了肃清反革命分子的斗争。但是,尽管经过各种运动和各种斗争,牛庄乡仍然是一个黑暗的角落。在这个角落里,当权的不是正直的共产党员和正直的劳动人民,而是一批坚决与人民为敌的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周景云、杨庆森、靳继存等。这些人,有的是恶霸地主和伪军官,有的当过多年的土匪,多数在历史上都有过抢劫、杀人等重大罪恶。例如,当过多年伪军和伪警察的周景云,在任日伪皇协军班长等职务时,除经常打骂群众,抢劫群众的财物外,就曾经枪杀和活埋群众多人。
1949年前后,这批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混进了牛庄乡(村)的党政组织,并先后窃据了乡的党政领导职权。有的当上了党支部书记,有的当上了乡长,更多的人当了乡和社的干部。在七年里,这批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依仗着从人民那里窃取来的权力,打着“共产党员”和“人民干部”的招牌,横行霸道,无恶不作。他们用欺上压下等卑劣的手法,在土地改革中包庇靳克普、王多山等十七户地主、富农过了关;在镇压反革命的运动中包庇了杀害过我革命干部和群众的反革命分子杨心乐等多人,使他们得以长期逍遥法外;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多次组织假社假组,并且把他们的人安插在社内担任会计、饲养员等重要职务,暗中进行反革命的破坏活动。他们在平时还依仗权势,敲诈勒索,鱼肉乡民,打击陷害好人,甚至互相勾起来强奸轮奸妇女。坏分子杨庆森在解放前当过五年土匪,抢劫、杀人、强奸民女,无恶不作,解放后混入革命组织,又先后奸污妇女六人。另一
坏分子周仁杰依仗民兵队长的权势,勾结前乡政委员杨庆堂,前乡调解副主任张爱仁轮奸了两个妇女,其中有一个是军属。而在另一方面,坚持同这批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进行斗争的人民代表周义兴等则被诬蔑为“闹宗派矛盾”,遭到了无理的斗争和非法的扣押;敢于揭发他们污辱和蹂躏妇女等罪行的革命军人家属被当作了“反革命家属”看待,由地主、富农和被管制分子来进行斗争;积极热情地办社的农民被加上了“破坏互助合作”的罪名,受到了非法的管制。总之,由于这个乡的政权变了质,在这里是反革命的气焰高涨,是人民的正气下降,是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遭到粗暴的破坏,是人民的生命财产失去了保障。为什么这一批罪行累累、民愤很大的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竟然能够长期地盘踞在我们的农村基层组织中而没有及时地被揭发出来呢?是他们的抢劫、杀人和强奸妇女的罪恶行为没有人知道,或者虽然有人知道而不敢检举揭发吗?不是的,他们都是牛庄乡及其附近的人,他们的罪行也多半是在这一带犯下的,许多受害人和其家属至今仍然活着。而且从1952年起,人民代表周义兴等就多次地向我们的党政领导机关检举控告过,他们先后到过区、县和专区的十多个机关,催问过一百九十六次,往返跑了九千三百多里路。他们的检举控告所以没有生效,而且一贯坚持斗争的周义兴反被当作了“不法分子”,几乎把他逮捕起来形成冤狱,最根本的原因是他们碰到的不是关心民瘼、真心实意地为人民办事的干部,而是一批官僚主义分子。这些官僚主义者,由于对反革命的破坏丧失了警惕性,对人民的痛苦遭遇失去了同情心,因而在接到群众的检举控告以后,采取了推托不负责任的态度:有的借口状纸不具体,不及时处理;有的是要“调查调查”再说。然而时间过去了几年,群众虽然不顾酷暑和严寒,一再地加以催问,而他们并没有派人下去调查情况,对群众的检举控告作出认真负责的处理。例如,当时的区长侯家河,在1952年初两次接到周义兴的状纸,最初说是材料“不具体”,要周义兴弄弄再给他;但是等到周义兴把材料整理好送给他以后,他仍然拖延不作处理。特别恶劣的是区派出所所长傅广庆,最初他也说是周义兴的状纸不具体;但是等到周义兴把重新写过的状纸送去以后,他竟把它当作大便纸用了!
在区上控告无门,周义兴等又先后跑到原阳县公安局、原阳县人民法院、新乡专署监察处、新乡中级人民法院和新乡检察分院等机关控告。人民公安、司法和检察机关,负有除暴安良、惩治坏人和保护好人的重大责任,按说他们在接到周义兴等人的检举控告以后,就应当冷静地想一想:为什么群众定要坚持控告周景云等人,有关机关的处理是否有不当之处?如果能够这样想一想,他们就不会轻易地相信那些已经受理过这个案件的机关,就会派人下去亲自作调查,也就会使这个案件的真象早就大
白于世了。但是,原阳县和新乡地区的人民公安、司法和检察等机关并没有这样作。原阳县公安局只是在周义兴连续四次催问之下,才批准管制这个案件的首要分子之一的杨心乐,但是对全案没有作认真的处理。新乡专署监察处的答复是:“这里管不着,你到中级人民法院去吧!”中级人民法院的干部又对周义兴说:“你去检察分院吧!”而检察分院的干部没有同他说上几句话,就干脆答复说:“这事我们都知道,不要说了;这事检察分院管不着,你走吧!”正是由于这些机关采取了这种推托不负责任的态度,把一个检举控告反革命分子的重大案件当作皮球一样踢来踢去,才使这个案件长期没有得到公正的处理,暗藏的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才能够继续进行危害国家和人民的犯罪活动。
不相信群众,只相信干部,特别是只相信自己接近的和喜欢的干部,这是官僚主义者的通病,几年来我们吃它的亏也是很不小的。混进牛庄乡的一批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所以长期没有被揭发出来,致使群众过了几年的暗无天日的屈辱生活,损害了党和人民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更重要的原因是处理过这个案件的绝大多数干部都有一种先入为主之见。先后担任过原阳县六区区委书记和区长的齐自立、侯家河和窦新文等,都主观主义地认定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周景云等是“老党员”、“老干部”,而且“有能力”、“有功劳”。因此,他们在多次地接到群众的检举控告以后,没有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就认为这是乡里“闹宗派矛盾”而不予重视。窦新文等则连真实反映情况的公安干部郝明亮都不相信,毫无根据地批评他是“跳入了宗派圈套”。区武装干部班庆风等人更因受了周景云等反革命分子的欺骗,竟至给周义兴加上了“包庇地主”、“破坏工作”等莫须有的罪名,不但支持和纵容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斗争周义兴,而且一次两次地把周非法扣押起来,甚至要请示法院将周逮捕。因为全部材料都是捏造的,才没有形成冤狱。
另一方面,这些主观主义者和官僚主义者,对被检举控告的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却十分信任——就在这些人被检举控告的期间,有的被提升为区委委员,有的被指定为党支部书记和乡长。中共原阳县委的主观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也十分严重。县委不但轻率地批准了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入党和担任区委委员等重要职务,而且不调查群众对这些人的检举控告。周义兴在区控告多次碰壁以后,曾经四次到中共原阳县委会控告,县委因为偏信了区委的报告,也就认为是“闹宗派矛盾”,没有派人下去查明事件的真相和本质,就不了了之。这些都说明原阳县委的偏听偏信和主观主义的思想作风是多么严重!
但是,尽管周义兴等在检举控告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的过程中遭受了多少困难,受到了多少次的打击、压制和陷害,他们的正义斗争终于胜利了!1955年2月,周义兴等联名写信给毛主席、周总理等,控告了暗藏的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揭发了官僚主义者的错误。在中
央和河南省级机关的督促之下,有关机关终于查明了这个案件的真象,并对全案作了严肃公
正的处理:混进牛庄乡党组织的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周景云、杨庆森、靳继存等五人被清除出党,曾经窃据牛庄乡党政领导职务并积极进行破坏活动的首恶分子周景云、杨庆森和查文友等依法被判处无期或有期徒刑。在这个事件中严重丧失立场和犯有严重主观主义和官僚主义错误的干部分别受到纪律处分。同时,中共原阳县委会还决定对因为检举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而受到种种阻难的周义兴进行慰问,赔偿他在检举和催问中所耗费的路费,并向周义兴和牛庄乡的人民群众进行公开检讨。
牛庄乡事件已经揭发出来,作了公正的处理,但是,是不是还有类似的事件没有揭发出来?或者说类似的事件还有没有可能在今后发生呢?这是值得我们时刻注意的问题。为了及时地揭发和防止这类事件,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不受破坏,我们有必要大声疾呼地反对主观主义和官僚主义的歪风,把它们当作大敌来打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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