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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处理积累和消费的关系 薄一波同志的发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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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9-20
第6版()
专栏:

正确处理积累和消费的关系
薄一波同志的发言
我完全同意中央委员会的政治报告、修改党章的报告、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报告。中央的政治报告,科学地总结了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党领导中国人民革命所取得的光辉成就和经验。这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革命实际密切结合的胜利。从“七大”到“八大”,这一具有重大历史意义时期中,党进行了多方面的活动。党领导人民进行了艰苦的斗争,终于击败了国内外强大的敌人,彻底地完成了伟大的民主革命,和基本上实现了伟大的社会主义革命。党正在领导人民进行艰巨的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正在提前完成和超额完成。
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过程中的一个头等重要的问题
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执行情况说明,党所制定的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的路线是完全正确的,只要我们坚决地贯彻党的路线,就完全有可能在大约十五年左右的时间,基本上完成我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将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但是,要完成这样艰巨的任务,就必须要有和它相适应的资金积累,而实现积累的道路,由于我国社会制度本质所决定,则只能依靠国内积累。这样,积累的多少和快慢,就不仅直接地影响到社会主义工业化的速度,而且也直接地影响到人民的消费水平和生活改善的程度。所以正确地解决积累和消费的关系,是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过程中一个头等重要的问题。
在过去几年间,我们对积累和消费关系的处理,基本上是正确的,但也发生过某些偏差。实践证明,当我们对积累和消费的关系处理得比较妥善的时候,国家的经济生活就表现出协调的现象,就对于工业和其它经济部门的发展,人民生活的改善,产生有利的影响。反之,当我们对积累和消费的关系处理得不够妥善的时候,我国的经济生活就显得不正常,工业的发展,其它经济部门的发展,人民生活的改善,就受到不利的影响。
因此,党根据苏联和社会主义各国的经验,特别是根据我国建设的实践,要求我们在进行我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的时候,一方面,必须采取较高的速度优先发展重工业,另一方面,又必须积极地发展农业和轻工业;一方面,要厉行节约,以积累更多的建设资金,另一方面,又要相应地提高消费水平,使人民的生活逐步地得到改善。这样做是否有可能呢?是有可能的。过去几年我国经济建设的实践,就是很好的证明。
第一,从一九五三——一九五六年四年中
(以一九五二年为一百),我国的工业生产提高了百分之一百零四,平均每年增长的速度是百分之十九点五;我国的农业生产提高了百分之十九,平均每年增长的速度是百分之四点四。在工业生产中,重工业平均每年增长的速度是百分之二十三点九,轻工业平均每年增长的速度是百分之十四点八,手工业平均每年增长的速度是百分之十二点六。与此同时,国营工业的劳动生产率提高了百分之六十九,平均每年增长的速度是百分之十四,在新增的工业产值中,有百分之七十二点七是依靠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来的。由于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我国的国民收入〔注一〕增长了百分之四十三点八,平均每年增长的速度是百分之九点五。这些数字说明,我们在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同时,农业和轻工业也获得了相应的发展。优先发展重工业,同时积极发展农业和轻工业,这是党的社会主义工业化路线的重要特征。我国工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高,国民收入的逐年增长,就是因为我们坚决地贯彻了党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的路线。
第二,在同一时期,我国的国民收入中用于
积累的部分增加了百分之一百零六点五,平均每
年增长的速度是百分之十九点九;用于消费的部
分增加了百分之二十九点七,平均每年增长的速度是百分之六点七。在积累部分中,基本建设的投资扩大了百分之二百七十七点三,平均每年增长的速度是百分之三十九点三,其中工业基本建设的投资扩大了百分之三百一十六点七,平均每年增长的速度是百分之四十二点九,在工业投资中重工业的投资扩大了百分之四百二十五点五,平均每年增长的速度是百分之五十一点五;在消费部分中工人的消费基金增加了百分之四十八点八,平均每年增长的速度是百分之十点五,职工的平均实际收入增加了百分之二十五点三,平均每年增长的速度是百分之五点八;农民的消费基金增加了百分之二十八点五,平均每年增长的速度是百分之六点五,每户农民的农业生产的平均实际收入增加了百分之十点七,平均每年增长的速度是百分之二点六。这些数字说明,我国的积累在迅速扩大,工业特别是重工业建设在高速度地进行,人民的消费水平也在逐步地提高。我国的工业化和我国人民生活的改善是密切结合着的,这是党的社会主义工业化路线的另一个重要特征。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事业之所以得到了全国人民的热烈拥护,就是因为这一事业不仅同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是一致的,而且同人民群众的当前的切身的利益也是一致的。
关于如何正确地贯彻党的路线,以便动员和组织全国人民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发展生产,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国民收入,扩大积累的源泉等等问题,在刘少奇同志和周恩来同志的报告中,已经作了精湛的论述。这里我只想就如何合理解决积累和消费的关系问题,说一说个人的看法。
合理地解决积累和消费关系的意义
就是要将集体的、长远的利益和个人的、当前的利益正确地结合起来。
合理地解决积累和消费关系的意义,就是要将集体的、长远的利益和个人的、当前的利益正确地结合起来,使之既有利于国家经济建设、特别是工业建设的迅速发展,又有利于人民消费水平的逐步提高。
人们为了集体的、长远的利益,常常从迅速发展工业特别是重工业的需要出发,设想提高积累部分的比重。无疑的,这种设想是有理由的,因为有了重工业的迅速发展,社会主义物质基础才能很快地建成,人民生活的根本改善才有可靠的物质保证。所以,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必须尽力把国民经济中可能聚集的资金,都积累起来,并按照恰当的比例,首先满足工业特别是重工业建设的需要。但是,如果只顾重工业迅速发展的需要,过多地和过快地提高积累部分的比重,缩小消费部分的比重,以致影响人民生活的应有的改善,那就是错误的了。
我国工业化,只有和人民消费水平的逐步提高密切结合起来,才能发挥广大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才能在新的物质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工农联盟,才能使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地健康地进行。因此,在社会主义工业化过程中,用来进行工农业及其它方面建设的积累,只能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国民收入的增大而逐步地增加。这样,才不会因积累增加,影响到人民生活的逐步改善。同时,由于我国经济比较落后,人口众多,增殖较快,人民生活水平还较低,因而积累部分也不可能过多地和过快地增加。
无疑地,在工业化过程中,人民的消费水平,是应当而且必需在生产发展和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基础上逐步提高的,不这样做,那就是严重的脱离群众,那就会犯不可饶恕的错误。但是,如果只片面地强调个人的、当前的利益,而不顾集体的、长远的利益,则是不能容许的。不但那种想把消费水平提高的速度,超过生产发展和劳动生产率提高的速度的观点,是错误的;而且要求消费水平的提高同积累的增长保持相等的速度的观点,同样也是错误的。因为前者将使人民消费水平逐步提高所依靠的物质基础遭到破坏;而后者则将延缓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的进程。
必须看到,要在比较短的历史时期内,将我们这样一个在经济上非常落后的农业国,建设成为一个先进的社会主义工业国,如果没有全党和全国人民艰苦奋斗,克勤克俭,坚持不懈的努力,如果不把可能节省下来的每一文钱和每一分物质资源都积累起来,合理地使用到扩大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上去,这样艰巨的任务,是很难完成的。为了我国的工业化,也就是说,为了我国人民集体的、长远的利益,我国人民消费水平提高的速度,不仅应当低于社会生产发展特别是劳动生产率提高的速度;而且应当低于积累的增长的速度。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社会主义的积累不断地增加,社会主义再生产不断地扩大,人民消费水平提高所依靠的物质基础不断地增强。
合理地规定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关系
国民收入中积累部分的比重,应不低于百分之二十,或者略高一点。
所以,按照我国具体的经济条件和经济客观规律的要求,合理地规定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关系,是很重要的。
几年来,我国国民收入中积累部分和消费部分〔注二〕比例关系的变化,根据国家统计局初步的计算,大体是这样的:积累部分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一九五二年占百分之十五点七,一九五三年占百分之十八点三,一九五四年占百分之二十一点六,一九五五年占百分之二十点五,一九五六年占百分之二十二点八。积累部分的比重,在一九五二年和一九五三年较低,是由于这两年处在经济恢复时期,资本主义工商业尚未完全改造,特别是有抗美援朝战争。以后抗美援朝战争结束,恢复经济任务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生产发展,国民收入增加,因而,积累部分的比重,也就相应地有所提高。积累和消费比例关系的这种变化,基本上是合乎我国政治经济发展的情况和社会主义工业化的需要的。但是也发生过某些缺点和偏差。根据几年来经济建设的实践和我国政治经济发展的情况,我觉得在今后若干年内,积累部分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以不低于百分之二十,或者略高一点,是比较稳妥的。这样,既可以保证我国工业建设较高速度的发展,又可以保证我国人民生活的逐步改善。如果脱离这个水平太远,不论是增高或降低,都会造成国民经济发展的失调,并在政治上产生不良的影响。
这样的积累水平,能不能保证我国采取较快的速度实行工业化呢?回答是肯定的。在我国生产发展和国民收入不断增加的条件下,在节约地使用资金的条件下,根据几年来建设的经验,这样的积累水平是可以保证我国采取较快的速度实行工业化的,虽然并不很宽裕。如果我们脱离客观情况所许可的条件,不适当地提高积累水平,那就不可能在保证工业建设迅速发展的条件下,逐步地提高人民的消费水平。不言而喻,如果人民的消费水平在工业化过程中得不到应有的提高,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就要受到阻滞,工农联盟的进一步巩固也将受到不利的影响。回过头来,还是要降低积累水平和工业建设的速度的。否则,就会在经济上和政治上造成种种恶果。因此,在积累问题上,必须采取慎重稳妥的方针。
这样的积累水平会不会影响人民生活的逐步改善呢?回答是否定的。这样的积累水平是不会影响我国人民生活的逐步改善的,这同样为我国过去几年建设的实践所证实。我们知道,人民生活的改善,不能只靠货币收入,而是以生活资料生产的增长为前提的。在这样的积累水平条件下,我国人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和我国消费资料的增长,大体是相适应的。如果降低积累水平,就会使我国工业化所需要的资金失去保证,就会延缓工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速度,并降低消费资料生产增长的速度。这不仅使人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失去保证,而且对于建立我国独立的工业经济,加强我国的国防实力,防止帝国主义的侵略,保卫世界和平,保障我国人民的和平建设和和平生活,也是不利的。因之,降低这个水平,同样是不妥当的。
合理地规定国家预算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
国家预算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应不低于百分之三十,或者略高一点。
由于积累和消费是经过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来实现的,国民收入中用于积累方面的最主要的部分在我国又是通过国家预算来进行分配,因之,在这里讲一讲国家预算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不是没有意义的。实践证明,积累和消费的比例是否恰当,同国民收入和国家预算收入的比例关系、国家预算支出中基本建设支出和其它方面支出的比例关系、基本建设支出中工业部门支出和其它部门支出的比例关系的正确与否,有直接的联系。必须根据工业化和逐步提高人民消费水平两个根本方面的需要,合理地规定这几个方面的比例关系。忽视任何一个方面的需要,不适当地提高或降低国民收入中国家预算收入的比重、国家预算支出中基本建设支出的比重、基本建设支出中工业部门投资的比重,都会引起积累和消费之间矛盾的发展,而达不到迅速发展工业和建成社会主义的目的。
国家预算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材料,我国几年来的情况大略是这样的:一九五二年占百分之二十七点六,一九五三年占百分之二十九点二,一九五四年占百分之三十二点四,一九五五年占百分之三十一点九,一九五六年占百分之三十一点五。国家预算收入在国民收入中比重的逐年提高,是同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建设规模的扩大相联系的。这样的提高,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根据这种情况,我觉得在我国的经济情况没有更大变化的条件下,按现行的财政体制计算,国家预算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在今后若干年内,不要低于百分之三十,或者略高一点,是比较稳妥的。
这个水平是否低了,它会不会延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工业建设的速度呢?我看是不会的。过去几年的经验证明,每当我们想更多地搞一些工业建设或其它建设,而将国家预算和基本建设的投资打得过大的时候,总是“欲速则不达”,反而造成国民经济发展的人为紧张。结果对于我国的工业化和我国经济生活的协调地发展,都是有害的。所以每当我们善心好意地为了多搞一些建设,而提出这样或那样的增加人民负担的方案的时候,党中央都及时地实事求是地作了纠正。现在看来,我们的国家预算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如果能够达到上述水平,我国的工业建设所需要的资金就可以得到必要的保证。这个水平不是较低的,而是相当积极的。
那么,这个水平是不是太高了呢?我看也不太高。由于我们的国家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国家,我国的基本工矿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国营商业、国家银行、国营农场和其它国营企业,都是属于全民的而不是私人的财产,这些企业的盈利,绝大部分要列入国家预算。众所周知,目前我国的预算收入中,约有百分之七十是来自国营企业的上缴利润、税金和折旧提成的,而且这一比例还将逐年增长。此外,过去的私人工商企业,经过全行业公私合营和实行“定息”之后,其纯利除定息和职工福利基金以外的大部分,也属于国家所有。因此,我国的国家预算收入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必须反映出我国社会经济的这种客观实际,而这个水平,就是这种客观实际的一种近似的反映。同时,我国的预算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如果降低这个水平,那么,取之于民的少了,用之于民的也就少了。这样,国家的经济、文化建设和其它方面的需要,将不能得到满足,而人民长远的以至当前的利益,也会受到损害。所以在我国目前经济发展的速度之下,在现行的财政体制之下,保持这个水平是必要的。
合理地规定国家预算支出中基本建设支出的比重
国家预算支出中基本建设支出的比重,应不低于百分之四十,或者略高一点。
正确地处理积累和消费的关系,仅仅依靠合理规定国民收入和国家预算收入的比例关系,仍然是不够的。大家知道,国家预算收入并不是全部都用于积累的。其中有相当部分是直接用于满足社会和人民消费的需要,而用于积累方面的,最主要的部分则是基本建设。因此,正确地处理积累和消费的关系,还取决于国家预算中基本建设支出和其它方面支出的比例关系。在这方面,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材料,我国几年来的情况是这样的:一九五二年基本建设支出占国家决算支出的百分之二十九点九,一九五三年占百分之三十七点九,一九五四年占百分之三十八点九,一九五五年占百分之三十五点六,一九五六年占国家预算支出的百分之四十六点七。不言而喻,为了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国家预算支出必须保证基本建设投资的需要,特别是工业建设投资的需要,使我国工业特别是重工业能够得到迅速的发展,但是如果超过了客观条件的许可,过多地和过快地提高国家预算中基本建设支出的比重,就会给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不良的后果,并且使积累和消费之间发生脱节的现象。今年的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就是最明显的例子。今年国家预算支出中用于基本建设的投资占百分之四十六点七,基本建设的工作量比上一年度增长百分之六十二。这是几年来基本建设投资最多的一年,也是建设工作突飞猛进地增长的一年;但是随之而来的是建筑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跟不上,运输力量跟不上,不仅基本建设计划难以顺利地执行,而且还造成若干方面发展的失调,给国民经济的平衡发展带来了不利的影响。根据这种情况和几年来的实际经验,我觉得在我国的经济情况没有更大变化的条件下,仍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国家预算支出中基本建设支出的比重,在今后若干年内,以不低于百分之四十,或者略高一点,是比较稳妥的。过多的高出这个水平,各方面的力量就不能取得平衡,并会造成人为的紧张局面;低于这个水平,就会延缓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建设。
在合理规定国家预算支出中基本建设支出和其它方面支出的比例关系的同时,还必须合理地规定基本建设支出中工业部门支出和其它部门支出的比例关系,如工业和农业、重工业和轻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文教卫生等方面的投资比例关系;以及生产性建设投资和非生产性建设投资的比例关系。否则,同样会引起国民经济发展的比例失调,引起积累和消费之间的关系的紧张。在这方面,周恩来同志的报告中已经做了详细的论述,我认为都是正确的。
在国家用于积累的部分中,除了基本建设投资以外,在流动资金和国家储备等方面,也应作适当的分配。拨出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是必需的,否则,就不可能很好地组织社会的生产和顺利地进行基本建设。但是,流动资金的周转必须加速,流动资金在积累中所占的比重,必须逐步地降低,以便尽可能地扩大基本建设投资的比重。国家物资储备所需要的资金,应适当地增加,否则,就不可能应付某些意外的急需,和有节奏地组织工业生产。几年来,我们在这个问题上吃了不少的苦头。现在,结合物质资源和财政的状况,采取坚决的步骤,真正建立国家的物资储备制度和保证完成物资储备计划,已经是时候了。
如上所述,在今后若干年内,在通常的情况之下,我国国民收入中积累部分的比重,不低于百分之二十,或者略高一点;我国国民收入中国家预算收入的比重,不低于百分之三十,或者略高一点;我国国家预算支出中基本建设支出的比重,不低于百分之四十,或者略高一点,我个人觉得是比较符合我国当前的经济状况的,是比较稳妥可靠的,它既可以保证我国的工业特别是重工业的迅速发展,又可以保证人民消费水平的逐步提高,使我国人民的生活一年比一年过得好些。但是,这只是一个概略的比例数字,决不能说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一成不变的。随着我国生产的发展,国民收入的增加,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国防费用和行政费用的进一步节减,这些比例不仅可能而且必将适当地提高,但是,仍须保持一定的限度,特别是国民收入中积累部分比重的提高,应该更加慎重。同时,我们正在研究和解决国家的体制问题,如果现行的财政体制有所改变的时候,后两个比例也将有所改变。此外,在某些特殊情况之下,如大的丰收,国民收入有较大的增长,或者由于严重的自然灾害或其它原因,国家的经济生活遭到极大困难的时候,我们就必须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适当地提高或降低这些比例。
为了正确地处理社会主义工业化过程中的积累和消费的关系,还必须要有正确的税收政策,价格政策,工资政策,农业生产合作社和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的积累政策,以及“精兵简政”的政策等等。这些,不仅对于扩大积累有很大的重要性,而且对于合理地解决消费问题也有很大的意义。关于这些问题,我不在这里说了。
总之,必须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按照工业的迅速发展和人民消费水平的逐步提高这两个根本方面的需要,对上述各个方面的比例关系作合理地安排,以便使我国能够在大约十五年左右的时间,基本上完成社会主义工业化,建成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
深入全面地分析国内外政治经济的具体条件,进一步认识客观经济运动过程的规律及其作用。
应该说明,这种比例数字的提出,是根据我国近几年来国民经济发展的实践,对于积累和消费关系的几个主要方面,进行初步分析的一种尝试,带有很大的探讨性质,它至多只能近似地反映在最近若干年内我国经济发展过程的客观要求,作为我们确定有关政策界限时的一种参考。在我们制订发展国民经济的年度计划或长期计划的时候,可以参考这些比例数字,但是,更重要的则是深入地全面地分析当时国内外的政治经济的具体条件,进一步认识客观经济运动过程的规律及其作用,从而确定正确的比例关系。如果以死板的比例公式代替活的经济情况和经济规律的研究,那是注定要犯错误的。
根据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到,我国工业化所需要的资金积累是有保证的,但是又有一定的限度。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工业建设的速度,必须同我国建设资金的积累水平相适应。如果工业建设的速度跟不上这个积累水平,那就会犯右倾保守的错误;相反的,如果过多地和过快地超过了这个积累水平,那就会犯“左”倾冒进的错误。
正确对待问题的态度,应当是,一方面努力发展生产,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以便为扩大积累、提高消费创造物质前提。如果忘记发展生产,忘记开辟财源,而企图削减必不可少的建设投资或紧缩必不可少的生活费用,去解决财政困难,这种保守观点,显然是不能解决任何问题的。另一方面,应当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崇尚俭朴,不务奢华,以便聚集尽可能多的资金,来进行我国的工业建设和其它必要的建设。如果以为现在已经是“太平盛世”,应该满足人们的一切需要,应该将所有的“好事”都在两三年内做完,应该到处都讲究排场,这样,就不可能设想还有什么资金积累,还有什么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建设。我们知道,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是由他们自己的劳动来创造的。人民群众为争取美好生活不屈不挠的意志和他们创造性的劳动,才是我国社会生产不断发展,人民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逐步提高的源泉。所以,只有艰苦奋斗、克勤克俭地进行生产和建设,孜孜不倦地学习苏联和其它兄弟国家的先进经验,学习世界上最新的科学技术成就,将我国有限的资金加以最合理、最节省、最有效地利用,才能加速我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和逐步地提高我国人民的消费水平,才能在尽可能短的历史时期内将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
注一:国民收入是由工业、农业、建筑业和服务于生产的运输业、商业工作者所创造的社会总产品的价值,也就是常说的总产值,除去用来补偿已消耗的生产资料的那一部分,剩下的另一部分社会产品的价值,也就是常说的净产值。
注二:国民收入中用于积累方面的,从国家集中使用的部分来说,有扣除了补偿固定资产折旧部分的生产性的和非生产性的基本建设投资,和增加流动资金,扩大国家物资储备等;从国营企业来说,有企业内部的积累部分;从合作社来说,有农业生产合作社、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供销合作社的公积金;从居民个人来说,有工商业者、个体农民和手工业者的投资等等。这些总称为积累部分。国民收入中的其余部分,即为消费部分,其中包括了职工的工资,农民、手工业者的个人收入,资本家的收入,和国家预算和企业支出中用于文化、教育、保健、职工福利设施的费用,以及行政、国防及其它非生产部门的消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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