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9阅读
  • 0回复

中尼两国签订友好协定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9-22
第1版()
专栏:

中尼两国签订友好协定
新华社21日讯 加德满都消息:中国和尼泊尔两国政府代表团20日在加德满都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尼泊尔王国保持友好关系以及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尼泊尔之间的通商和交通的协定”。
代表中国政府签字的是中国政府代表团团长、中国驻尼泊尔大使潘自力。
代表尼泊尔政府签字的是尼泊尔政府代表团团长、尼泊尔外交大臣丘·普·夏尔马。
同时,潘自力和丘·普·夏尔马并就中尼两国关系中的若干有关事项互换了照会。
参加签字仪式的中国方面有中国政府代表团团员杨公素、彭措饶杰、杜毓澐、顾问丹巴,尼泊尔方面有尼泊尔政府各部大臣、尼泊尔高级将领和政府官员以及尼泊尔代表团全体团员。
双方代表团团长在签字后先后致词。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