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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改进蔬菜供应的建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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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9-22
第3版()
专栏:读者来信

对改进蔬菜供应的建议
编者按 自从本报连续发表了关于北京市蔬菜供应问题的意见后,我们接到不少读者来信,提出今后改进蔬菜供应的具体意见。我们希望有关部门重视研究这些意见,改进蔬菜的供应工作。
国家经营和自由贸易相结合
看到人民日报7月30日宋光炜同志的“怎样改进蔬菜供应工作”一文和9月1日人民日报几篇关于北京市蔬菜供应工作的意见后,我有如下意见。
北京市是今年开始对郊区蔬菜合作社进行包购包销的。要这样做的基本理由是:可以保证菜农收入,对生产者有利;可以统一掌握货源,稳定市场物价,对消费者有利。根据现在的情况看来,这些理由都是脱离实际的。
首先,统购包销并没有保证菜农的合理收入。据蒲黄榆和东方红生产社主任反映:今年旺季由于批发站“压筐”太久,生产社就烂掉西红柿、苤蓝等各种蔬菜一百二十万斤。
北京市蔬菜公司为了保证菜农收入,在收购和批发的差价上,还赔了不少钱。我认为今后只有采取国家经营一部分蔬菜,其余允许菜农直接卖给零售单位和消费者的办法,才有利于生产者。在旺季,菜若有了剩余或价格过低,影响菜农收入时,国营商业可以采取收购、加工、外调或贴补的办法,保证菜农的收入。
其次,认为统购包销可以统一掌握货源,稳定市场的理由也是立不住脚的。因为稳定市场,决定于:足够的蔬菜生产基地;有利于蔬菜商品流转的经营方法;合理地分布商业网,发挥零售环节中各个成员的积极性。以上几个问题解决了,同时采取国家自营和组织产销直接买卖相结合的形式,就可以保证市场的稳定。应该认识到:所谓市场稳定,是指主要大路蔬菜稳定在一定的合理的价格水平上,决不是所有蔬菜的价格一律不动。
有人可能要问:这样做,在淡季是否会发生市场波动呢?这种顾虑也是多余的。因为,一、郊区菜农都已组成高级生产社,零售商贩也已组成联购联销或联购分销小组。二、在淡季,国营公司可适当扩大主要蔬菜的经营比重,加上国营商业所掌握的外地货源(南菜北运),以及豆制加工品等,同样可以保证市场的合理稳定。
我希望北京市有关部门迅速研究群众的意见,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工作。 孙建
恢复国家领导下的自由市场
我提出一个解决蔬菜供应的办法,供大家研究。
我的具体意见是:改组蔬菜公司为蔬菜管理处。它在市内仅负责管理蔬菜市场,合理规定蔬菜市场价格,及必要时掌握议价,不再和郊区蔬菜合作社定购或收购。郊区各蔬菜合作社生产的菜,可自由到市内各菜市场出售(但严禁到市场外出售),形成几个在蔬菜管理处领导下的批发市场。卖菜的零售店(包括国营及公私合营),每天派人上菜市买菜,店小的,可几家派一人上菜市,取消现在经过公司统一调拨的办法。菜贩可凭证到指定菜市购买。小贩的出售地区,不受限制,可适当地把他们组织成为联购分销,各负盈亏的合作小组。
蔬菜公司改成管理处后,可多利用市场价值法则。菜上市多了,可大量收购,运到外埠出售,或收购易储的蔬菜在本市储藏;菜少了,可向外地采购来在市场吐货。蔬菜公司同本市各蔬菜合作社及蔬菜零售商的关系,应变成很简单的业务关系。
可能有人要问:这样是不是会发展资本主义呢?不会。因为现在私人商业已公私合营,菜农也已合作化,在这种情况下,恢复自由市场,是不会产生资本主义的。
范光斗
产销直接见面
北京市蔬菜公司对蔬菜实行包购、包销,定点划片供应的办法,在保证供应,保证菜农收入,稳定菜价上起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从目前农业已全部合作化,菜商菜贩已组织起来,消费者迫切要求供应品种齐全的新鲜蔬菜等情况看来,这种包购包销的办法已不适用了。为促使产销双方在经营上的积极性、满足消费者的需要,应及时取消包购包销的办法,变为有组织有计划的自由选购市场。贩卖者、消费者可以到自由市场和生产者直接见面,最高价格应由国家掌握。质量特别好的蔬菜也可根据消费者需要,超出国家牌价出售。这样,就能促使生产技术提高,保证生产者的收入,又能使消费者吃到新鲜的蔬菜。
李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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