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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火葬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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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10-06
第7版()
专栏:

谈火葬
邓初民
万物皆动皆变,皆生皆灭,这是普遍的规律,人也不能例外,有生有死,但是从人与动物开始有了区别以后,就有了生养死葬之道。而且把它看作是人间的一件大事。
这里我们不谈生养,专谈死葬。死葬的方法,古今中外,各国家、各民族,不外如下几种:一是土葬,就是人死之后把他的尸体用棺材装起来埋在土里,一般普通人民都是如此,至于古之帝王将相,则棺以外还有椁,棺又分铜棺木棺,木则又是最珍贵之木。今之大人物死后,也有用玻璃棺材的,造了很大的陵墓和陵园。古之帝王将相死后,还要把他生前所用的珍贵物品,如陶器、玉器也随葬在陵墓里面,而且有用人殉葬的,或者是他的妻妾,或者是他的奴隶,多的几百人,少的也二三人不等。次一等的人,不能用真人来殉葬,则用一种像人的“俑”。此外,也要把死者生前所用之物随葬在墓里。现在人死之后,所用车马人物的冥器,就是从这样遗留下来的,土葬设备的复杂情况绝不止此,我在这里只略举数端而已。二是野葬,就是人死之后把他的尸体投之荒山野外,让豺狼虎豹加以吞食(如弃置数日,未被野兽吞食,反认为不祥,甚至有用肉类放在尸旁作饵以引诱野兽者,今之蒙古族有此传说)。野葬恐是最古的,今之落后民族还用之。三是坑葬,就是预先挖一个大坑,人死之后,把他的尸体装在木匣里,运之坑缘,将木匣底板一抽,尸体掉进坑内,或横卧、或竖立,则有祥不祥之分,据说今之呼和浩特附近,尚有此葬法。四是天葬,就是人死之后,把他的尸体搁置在树顶上,让飞鸟啄食,这就等于他的灵魂已经升天。五是水葬,就是人死之后,把他的尸体抛在水里,随水流去。六是火葬,据“辞源”说:“死后用火化者,谓之火葬,本为佛教之制。宋时已盛行于中国,今东西洋各国亦有之。”我国藏族也用火葬。
死葬之道,虽有种种,但都脱不开宗教迷信关系,都由于人们对于自然界没有正确的认识,把人与自然的关系弄不清楚,特别由于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分离,出现了天堂与地狱、躯壳与灵魂分立存在,人死灵在之说,使得人们有了种种迷信,特别是迷信鬼神,以为人死之后,对于后死者,还有祸福关系,因而就必须讲究死葬之道。再则,由于国家与家庭制度的确立,青年一代重视家长与老者的权威与经验,而奴隶与封建统治,又从而提倡忠孝,对于君父之死,特别看作一件大事,于是讲究“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这一套,中国的儒家,主张厚葬,死葬之道,便达到登峰造极了。
上述各种葬法,究竟是哪一种葬法最好呢?我以为有的是原始葬法的残余,对于卫生极有妨害,而且对死者的安置亦不尽妥,例如野葬、坑葬、天葬、水葬。只有土葬是最普遍的,火葬也在日益盛行。却只有火葬是一种最好的葬法,我们应该极力加以提倡。
但由于土葬在中国说来不仅是最普遍的,而且在历史上也是最悠久的,因而在一般人的心目中,都把土葬看作是合情合理的,中国儒家所讲的死葬之道,就是这个土葬。这里,我想把中国土葬的历史作一简单的回顾,而且把它的起源也略加探讨。有的书上说:“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见周易系辞下传第二章)这恐怕就是野葬,所以我说野葬是最古的,有的书上说:“盖上世尝有不葬其亲者,其亲死,则举而委之于壑。”(见孟子滕文公篇)这恐怕就是坑葬,这也是最古的,因为他明明说是上世。但是所谓最古和上世究竟是什么时代呢?根据我的推测,恐怕就是旧石器时代。
土葬究竟起于何时?据我国三十年来考古的发现,特别是解放后七年多来考古的新发现,古墓一项就有好几千。河南安阳地方,大家都知道早就发现了殷墟,最近在安阳又发掘出了一座殷王的陵墓,这是一座用许多人殉葬的大墓,其邻近的陪葬形成成排的葬坑。在郑州、辉县、安阳等地,还发掘出来了二百座以上的殷代小墓。在大墓中除了殉葬的人以外,获得了许多铜器和一个完整精美的石磬,在小墓中,也获得了许多标准的殷代铜器、玉器和陶器,而铜器和陶器常常是成组的。这样看来,土葬已盛行于殷代,起源恐怕比殷代还要早一些。最近,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西安研究室的工作人员,在陕西长安县发现了西周的遗址,在遗址中,同时发现墓葬四十二个,而且和殷代的埋葬习俗很相近。最近发现春秋时代的墓葬也不少,洛阳的东郊就发现了五十座以上,湖南省长沙附近的三个完整墓葬可作为战国时代墓葬的代表,长沙战国墓有保存很好的棺椁,尸首和包裹尸体的丝帛,甚至于脑髓。汉代的墓葬,更是普遍地出现于各地,解放后六年中所发掘的已在二千座以上。各种用木材、圹砖、石头所建成的墓室,已经不复是以前的专埋尸骨的坟墓,而是规模较大的地下“阴宅”。江苏省宜兴县发现了西晋周处的墓,周是晋代的将军,墓砖的文字说明是制作于公元279年,也就是他战死之年。晋代以后,出土的物品,以陶俑和瓷器占最主要部分。这都是墓葬里面的东西。以上简单的材料,可以说明中国的土葬在殷代大约为新石器时代已经盛行,一直流传到现在,没有什么改变,而且举行葬礼极其隆重。但是古代的坟墓,虽然有少数因山川变迁,隐没在较深的土中,但是年年月月,甚至每日每时都有人生出来和有人死去,死了的人都用土葬,筑成很大的坟墓,必然会有一天,活人的世界被死人所占去。据说在清代以前,每换一个朝代,便铲平一次坟墓,只有清代没有用这个办法,清代人民都认为这是清代的“德政”,这可见土葬的印象和习惯,已经深深刻印在广大人民的脑中。
这样,火葬虽然是一种最好的葬法,但对广大人民说来,在习惯上是有抵触的。然而我们对于土葬,究竟是隔多少年代铲平一次好呢?还是直接地用火葬好?我认为,直接地用火葬的方法是最好的。在本年六月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我和许多代表向大会提出了一个提案,建议提倡火葬,理由是:“因为土葬占地很多,影响耕地,并且影响机耕,同时土葬用棺,浪费也多。故应提倡火葬,以逐渐改变土葬的习惯。”湖北省代表组也有一个提案,倡导火葬,理由是:“旧日土葬,既占用葬地,复浪费衣棺,且不卫生,而岁时祭扫,更为无穷之累。究于死者,毫无裨益,徒成助长迷信之资,幸解放后,已逐渐改变此种风习,推行火葬,……实为莫大之利。”这两个提倡火葬的提案,理由是差不多的,但由于照顾广大人民的习惯,其推行火葬的办法,一个是:“一,自觉自愿,二,进行宣传教育,三,希望各级领导人员起带头作用,四,应先注重在城市提倡实行。”一个是:“广泛宣传土葬之害与火葬之利,设立火葬场所,提倡将火化骨灰或用骨灰坛存在公共场所,或扬之于湖海,而以塑像、摄影等工作为留传的纪念物,以代替土葬。”这两个推行火葬的办法也是差不多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已将以上两案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我个人根据“希望各级领导人员起带头作用”的办法,也在一个提倡火葬签名的名单上签了名,愿意死后实行火葬。
虽然如此,对广大人民进行宣传教育,破除古老的迷信和习惯,在今天仍是很需要的,应该大家起来提倡,或用口头,或用文字,提出自己的意见,发挥所有的力量,配合社会主义的建设,正确认识自然和社会发展的规律,彻底弄清人与自然的关系,加速地、正确地解决这一生死大问题,把生养死葬之道予以新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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