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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花木兰”里的矛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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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10-07
第8版()
专栏:

电影“花木兰”里的矛盾
余吾家
看了电影“花木兰”以后,觉得饰木兰的常香玉同志,演得真好,唱得真妙,这是人所共晓的,可不必论。但是,那电影的布景,却使得有些观众中途走开了。为什么?说是看不下去。尤其是在并非滑稽的场面中,观众笑声大作。这,还不可以“深长思之”吗?
既然是在真的织布机上织布,为什么没有看见经纬线和布匹卷呢?木兰手中的梭,在这架空洞的机子上,穿来又穿去,于是,大家笑了。
既然是真山、真水、真房屋,那么,当木兰全家送她到郊外的时候,牵过来的,我们想这该是真马了吧?不,还是一条戏曲舞台上所习见的鞭子,于是大家又笑了。特别是当木兰和她那“同行十二年”的“伙伴”,一同出现在“燕山”或“黑水头”的时候,只见扬鞭,不见走马,于是观众又哄笑起来了。
这种不调和,把艺术的完整美破坏了。问题在那里?
很清楚。这就是,中国传统的象征的艺术表现手法,同一些专家的所谓现实的艺术表现手法有矛盾、相抵触,这就使我国艺术受损害了。
中国的艺术传统形式是有其独特风格的。如绘画(国画),不论人物、山水、花鸟,都是突出地表现主题,而不大表现背景的。同样的,戏曲也不重布景:登山可以上桌子,骑马可以甩鞭子;上楼就碎步跳脚,进门就低头搭腿;上船下水,拨刀弄棒,都重在人物表演,舞蹈身段。只要唱做俱佳,便是上乘;观众也会赞不绝口,认为是有情有景,唯妙唯肖了。
这样的传统,我们不是很习惯了吗?在艺术上不是很统一的吗?要不要改动?我以为是可以改的,如千篇一律的一张桌子、几把椅子,场场都如此,那是可以有所变动的。只要变变样子,使人看了知道是换了场所,这就好了;而背景仍然要简单朴素。这既不妨碍舞蹈动作,又能集中观者视线;既不致于喧宾夺主,更能避免后幕空虚——有些不同的象征性装饰和道具就已够了。但这并非易事,还要专家设计。我想,这就叫做在传统的基础上发展,也就是在遗产的风格上作必要的加工。用电影来表现戏曲,除背景略加渲染外,最好还是采取舞台记录形式吧!
要不,干脆把载歌载舞的戏曲,完全改编成不歌不舞的话剧形式,那倒是真山、真水、真车、真马、真房屋和真家具,全可以现实化。但如果那样时,服装设计还须考究,时代色彩也要鲜明。比方完璧归赵的璧,破镜重圆的镜,都应是古色古香,入情入理,使其合乎历史现实,让它富有朝代气氛,那也算事。但在电影“花木兰”中,木兰所照的镜子并非菱花铜镜,而是当时不可能有的玻璃方镜。特别是真山真水中走假马,算是“大胆的创造”了,怎奈人家要笑?木兰若上了真马那才是彻底改革,可是常香玉的舞蹈也就被彻底消灭了。究竟应当如何对待我国艺术传统呢?请专家考虑。
但是,这电影还是可以去看的,因为观众要看的是戏而不是景,常香玉同志的优美戏曲艺术还是值得欣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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