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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总理和尼泊尔首相联合声明 两国政府将本着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展经济和文化关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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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10-08
第1版()
专栏:

我国总理和尼泊尔首相联合声明
两国政府将本着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展经济和文化关系
新华社7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周恩来总理和尼泊尔王国坦卡·普拉萨德·阿查里雅首相联合声明的签字仪式,7日下午在中南海勤政殿举行。
同时签字的有中国尼泊尔经济援助协定。
中国方面参加签字仪式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副主席朱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刘少奇,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李济深、沈钧儒、郭沫若、黄炎培、彭真、陈叔通,国务院副总理贺龙、乌兰夫、李先念,对外贸易部部长叶季壮,外交部副部长章汉夫,中国驻尼泊尔大使潘自力,对外贸易部副部长李哲人、雷任民。
尼泊尔王国方面参加签字仪式的有:尼泊尔王国首相坦卡·普拉萨德·阿查里雅,尼泊尔人民党主席巴德腊卡里·米斯腊、尼泊尔驻华大使达曼·沙姆谢尔·忠格·巴哈杜尔·拉纳中将,外交部外事秘书纳腊普腊塔普·塔帕,计划发展部及工商部秘书塞达尔·比姆·巴哈杜尔·潘德,尼泊尔陆军参谋长尼尔·舒姆谢尔·拉纳中将,国王名誉副官阿尔琼·舒姆谢尔中将,计划发展部副秘书库马尔·达斯·希雷斯塔。
下午五时三十分,周恩来总理和阿查里雅首相分别在联合声明上签字。接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部长叶季壮和尼泊尔王国驻华大使拉纳中将代表双方在中国尼泊尔经济援助协定上签字。
在签字以后,双方亲切握手,并举杯互相祝贺。
新华社7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周恩来总理和尼泊尔王国坦卡·普拉萨德·阿查里雅首相联合声明。全文如下:
尼泊尔王国首相坦卡·普拉萨德·阿查里雅阁下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周恩来总理的邀请,于1956年9月25日到达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友好访问。
阿查里雅首相阁下在北京停留期间,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周恩来总理举行了会谈,中国方面参加会谈的,有副总理乌兰夫和外交部副部长章汉夫;尼泊尔王国方面参加会谈的,有尼泊尔外交部外事秘书纳腊普腊塔普·塔帕。
总理和首相回顾了中国和尼泊尔之间自古以来存在的传统友谊和密切联系,对中尼两国自建立外交关系和确定以中印两国共同倡导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潘查希拉)为指导两国关系的基本原则以来,进一步发展的友好睦邻关系表示欣慰。双方并且表示将为进一步发展这种关系而共同努力。
总理和首相一致认为,国家和国家之间的和平共处不仅是必要的,而且也是可能的。中尼两国政府将继续本着五项原则为巩固亚非和世界的和平、为促进亚非国家的团结和合作而作出贡献。双方对越来越多的国家支持和接受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感到满意。
中尼两国政府在1956年9月20日经过友好的协商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尼泊尔王国保持友好关系以及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尼泊尔之间的通商和交通的协定”。总理和首相认为这一协定将增进两国人民间的传统友谊以及中国西藏地方和尼泊尔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关系。两国政府在这个协定批准以后,将努力贯彻协定中的各项规定。
为了谋求各自国家的繁荣和人民的幸福,总理和首相同意两国将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继续发展两国间的传统的经济和贸易关系。
总理和首相一致表示了关于加强两国之间文化联系的愿望,认为两国间的文化交流是促进友好关系的重要方法之一。
总理和首相很高兴他们有这次机会互相会晤和交换意见。他们认为他们的会谈不仅加深了中尼两国的相互了解、信任和友谊,而且也有助于维护亚非和世界的和平事业。
1956年10月7日于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周恩来(签字)
尼泊尔王国首相 坦·普·阿查里雅(签字)(附图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周恩来总理和尼泊尔王国坦卡·普拉萨德·阿查里雅首相联合声明的签字仪式,10月7日在北京举行。图为周恩来总理(右)和阿查里雅首相(左)在联合声明上签字的情形。
新华社记者 刘东鳌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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