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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法律工作者代表团去上海等地访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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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10-12
第4版()
专栏:

苏联法律工作者代表团去上海等地访问
据新华社10日讯 以米舒金为首的苏联法律工作者访华代表团,在访问了北京以后,已于9日乘车前往上海等地访问。
在北京期间,代表团先后访问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政法干部学校和北京市各个司法机关,并进行了座谈。代表团在5日参加了中苏友好协会总会副会长吴玉章、司法部部长史良举行的欢迎宴会;在8日参加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董必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鼎丞的欢迎宴会。8日下午,米舒金团长向我国法律工作者作了题为“根据苏共第二十次代表大会的决定来看苏联审判与检察机关的任务”的报告,9日上午代表团团员巴甫洛夫教授在政法干部学校作了题为“苏维埃法律科学的状况及其在现阶段的任务”的报告。这些报告受到了我国法律工作者的热烈欢迎。
此外,代表团还在北京进行了访问和游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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