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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我们的主观主义作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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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10-13
第3版()
专栏:对本报批评的反应

检查我们的主观主义作风
中共保定地方委员会
人民日报8月28日第三版发表了崔旭明、石笑岩、刘玉波等同志批评我们领导种植玉米中的主观主义错误的信,我们同意崔旭明等同志对我们的批评,他们所揭发的情况属实。
今年我们在领导农业生产中的主观主义和官僚主义是严重的,突出地表现在种植春玉米上。除去过分扩大了春玉米的种植面积,使一些不适宜的土地也种上了春玉米外,还表现在玉米的密植问题上。
今年4月2日到4日地委第十次全会上,作了“关于大力加强春播和幼苗管理工作领导的决议”。在决议中规定了“春玉米每亩三千至三千五百棵,麦田间作的二马牙三千五至四千棵(春玉米三千棵系指条播单株,三千五百棵系指穴播双株留苗)”。在指导播种中并强调了用丈杆尺量的办法来播种定苗,要求下地做播种定苗工作的社员都带尺子带丈杆,以保证完全按规定的棵数进行密植。当时群众对玉米过密是有抵触情绪的,但是由于当时正处在社会主义改造运动高潮中,我们头脑不够冷静,工作不够深入,因而未能虚心倾听群众的意见。在5月初召开的县委书记、县长汇报会议上,不少同志进一步反映了群众意见,提出:玉米播种太密,定苗时应当适当把棵数减少些。我们就提出修改意见:大玉米(白马牙、金皇后等)穴播的(双棵留苗)每亩三千棵左右,条播的(单棵留苗)二千五百棵左右,比原来的减少了五百棵。虽然也同时提出了应因地制宜,不要过于机械,但由于当时指导思想上密植的劲很大,因而因地制宜的原则并未很好贯彻执行。6月初,地委负责同志到曲阳、阜平,发现不少玉米的棵数仍在三千棵以上甚至四千棵(这时玉米已定苗,一般长二尺多高),显得过密。因此,又经地委讨论,认为应再次减少棵数。各县都组织力量,传达了地委意见。但是,由于当时农村生产任务很多,群众有惜苗思想,再加上组织工作不具体,虽然拔掉了一部分,但仍有一部分该拔的没有拔,每亩还在三千棵甚至三千五百棵以上。
7月中旬,我们接到曲阳县十六名机关干部对玉米密植的控诉信,地委当即进行讨论,决定分片召开县长会议,专门研究玉米后期管理,并派地委副书记王洪儒同志去到曲阳,代表地委检讨领导春玉米密植中的主观主义、官僚主义。以上就是我们在领导玉米密植中所犯错误的简单过程和情况。
造成这种错误的主要原因,是我们在领导工作中有严重的主观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去年冬季,全专区实现了农业高级合作化以后,农村生产力大大的解放了,农民生产情绪空前高涨,群众在执行工作任务和接受科学技术上也空前顺利。在这社会主义高潮中,我们的头脑不清醒了,我们不但没有充分地注意群众意见和工作的客观规律,却片面认为:在社会主义高潮中,领导能指到那里,群众就能走到那里。我们过于相信了自己的主观能动性,过于强调了领导意见的一面,忽视了群众的意见和反面的意见。开始推广玉米密植的时候,一些干部和群众对要求过密的规定就有些抵触情绪,我们没有重视和听取这些意见,甚至有的意见还被我们以保守思想为名给批判回去了。我们制定春玉米密植计划的时候,主要是根据某些地区少数国营农场和农业社的丰产经验。这些经验确实是有的,也确实种了这么些棵数,增了产。但是,我们却忽视了,这些密植丰产经验,是在较好的土地和有充足的肥料与劳力,并有坚强的技术指导等良好的条件下获得的。在推广这些经验时,未能因地制宜根据我专区的具体情况和土质特点,而是一般化地硬性推广。另外,我们在发现错误之后,也缺乏坚强的毅力和切实具体的组织工作,以致使错误未得到及时彻底的纠正。如果在6月初发现这个问题时,采取一些更具体有效的措施,坚决地实行,错误纠正也许会及时些。
以上仅是汇报一些情况和我们的初步检查,秋收后我们还准备作全面的检查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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