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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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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10-13
第8版()
专栏:

谈鬼
秦牧
最近上海报纸上有人在讨论古典戏剧里可不可以出现鬼的问题。因为自从解放以来,“鬼”纷纷从舞台上给赶跑了,原来有鬼出现的“王魁负桂英”、“游西湖”中的女鬼魂都被戏剧改革改掉了。
我是赞成古典戏剧里应该保存鬼的位置的。
因为欣赏鬼故事,仍然是今后文明人应有的文化素养之一。
知道毛毛虫、鼻涕虫是肮脏的,当然是好事情,但如果能够不光是讨厌它们,还能够在博物馆里、标本室里观察它们,鉴赏它们,也许比单单讨厌要高一级了。
知道砒霜、毒草能够杀人,当然是一种知识,但如果不仅仅知道这些东西能杀人,还知道某一分量的砒霜和毒草,可以治某一类的病,也许又比单单知道它能杀人要高一级了。
知道佛经、圣经这类的宗教经典,是自然和社会科学幼稚时代的产物,里面充满着唯心论和宿命论的思想,自然是一种正确认识。但如果能够不仅仅停留在这种认识上头,还能够从人类思想发展史,从社会观点、从文学欣赏的角度来读一读它们,也许又要高一级了。
对于鬼的问题,我的理解也是一样。
知道“鬼”只是蒙昧时期人类自己制造出来吓自己的玩意。知道一千多年前古代的思想家已经尖锐地提出了“岂容形亡而神在”的驳斥,知道一切生命体都只是氢氧碳氮等元素的构成物自然是好的;但如果能够更进一步,坐在剧场里欣赏古代的鬼故事,像看哈哈镜一样,从古怪的形象中看出前人的思想和感情,希望和恐惧,看出社会压迫在人们意识中造成的影响……,岂不更好!
一个披头散发,阴魂不散的舞台上的鬼魂,使我们听到多少古代人“与汝偕亡”的惨厉的声音!
如果绝对不允许舞台上出现鬼踪,那么许多古典作品都必须根本修改,现代作家必须和古典作家联名编剧才行了。
我们舞台上是出现过许多仙子的,如果只准许仙子出现而不准许鬼出现,这也不大公平,鬼魅和神仙原都是人类臆想和塑造出来的,按其出现的先后来说,鬼一般还是大哥,神仙只是弟弟。原始部落就有祭鬼的行为了,神仙却是稍后社会阶段的产物。厚待弟弟冷落哥哥是不大应该的。
“聊斋志异”一类的鬼故事,不但我们在欣赏,苏联人也翻译过去欣赏了。如果只准许在书本里欣赏鬼而不准许在剧场里欣赏鬼,又未免厚待了出版社,亏待了剧团了。
随着我们文化生活的一天天丰富,以后我们会越来越多地鉴赏着中外的古典戏剧的。许多外国的古典戏剧,正和我们的古典戏剧一样,常常有鬼角登场,像“浮士德”、“哈姆雷特”、“青鸟”之类就是。这些外国的古典戏剧,我想我们的作家是不会动笔去窜改它的罢。那么,只准许外国戏剧的鬼角登场,而不准许本国戏剧的鬼角登场,这又未免太优待外国,和太薄待本国的古代戏剧家了。
因此,我想:人民终归会坐在剧场里欣赏古代的有鬼出现的戏剧。
但如果以为在任何场合都适宜上演有鬼魂出现的戏剧,我想也是不大现实的。对于一个正在闹“神仙水”闹鬼的村落,我想就没有去上演这类戏剧的必要。在其他的一些场合,上演这一类戏剧时对某一类的观众加以若干的说明,我想有时也不是浪费的事。
时间、地点和条件,对于许许多多的事情总是要起作用的吧。不管任何的时间、地点和条件,都一定要或者一定不许上演有鬼角登场的戏剧,我想这种绝对化的认识,决不能说是“辩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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