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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积极准备实现高级农业合作化 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强调坚持自愿原则和群众路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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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10-16
第3版()
专栏:

浙江积极准备实现高级农业合作化
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强调坚持自愿原则和群众路线
新华社杭州电 新华社记者王良佑报道:浙江省各地正积极为今年冬季以前实现全省高级农业合作化进行规划工作。已经搞好规划工作的地区,开始准备把初级社升到高级社,或者把小型初级社合并起来升为高级社。从总的情况说,这一工作进行得较好,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都很高,但是在某些地区领导这一运动中也出现了简单急躁和强迫命令的作法。9月间召开的中共浙江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全面讨论了全省合作化问题,并批判了这种简单急躁的思想和作法。
浙江省已有97%的农户参加了合作社,其中加入高级社的农户占64%。有部分领导机关和农村干部看到合作化运动蓬勃发展情况,把实现高级农业合作化当作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他们认为已经合作化了,高级化不会有什么问题,他们说:“只要口一张,手一招,群众就来了。”他们不根据主客观条件和群众的意见,一律要求百分之百的高级化,因而在做法上就出现了贪多、求快、甚至强迫命令的毛病。绍兴县已发现三个乡用调换土地的办法强迫个体农民入社。有的干部说:“土地证收回来,田畈划起来,大会开起来,炮竹响起来,不怕单干户不进来。”有些县份对办五百户以上的大社还不满足,甚至要办一千五百户以上的大社。也有的为了贪图领导的方便,想把原有的高级社再行扩大。这种作法违背了自愿原则,引起了群众不满,并给农副业生产和合作社的巩固带来不利影响。
会议批判了这种急躁贪多贪大的思想和做法,并提出纠正的办法,会议指出:今年在实现高级合作化的工作中,要把社外农户,其中包括富裕农户,缺乏劳动力的农户、鳏寡孤独农户以及过去的地主、富农等特殊农户有条件地分别地吸收入社和组织他们参加生产,仅这一点,就需要做相当艰巨,细致的工作。因此,如果采取简单急躁的态度来对待高级合作化的工作,那高级社是一定办不好的。
会议强调必须坚持自愿原则和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在自上而下的作规划时,要和自下而上的群众讨论相结合,只要这样做,就可以避免工作中的主观急躁和简单化的作法。
会议讨论了合作社的规模大小问题。会议认为,从目前的条件来看,一般不宜把合作社办得太大,太大了既不利于当前的生产,不利于团结,也不利于社员共同增加收入。会议要求,对各地五百户以上的大社进行一次审查。具备条件的大社,群众要办的可以坚持办下去,但要报请地委一级党委批准,反之,则可以适当分小。会议认为这样做了才便于把多数地区的高级社固定下来,以利发展生产。
会议讨论高级合作化问题时,还对不同地区实现高级合作化和有关高级社的具体政策问题进行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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