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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农村资金问题的两个环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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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10-17
第3版()
专栏:

解决农村资金问题的两个环节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 曹菊如
在发展农业生产和实现农业合作化的过程中,国家对农业的贷款援助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从1950年到1955年,国家先后发放的农业贷款累计数字共为四十八亿元,平均每年约有十亿元左右的贷款在农村中周转,这对于解决农民生产和生活困难,支持农业互助合作起了一定的作用。自从去年下半年农业合作化运动进入高潮以来,1956年农业贷款增加了二十二亿元,这些贷款主要用于发放贫农合作基金贷款和农业社生产贷款,以支持贫农入社,解决农业社进行增产措施的资金困难。
今后农村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继续巩固和提高现有的农业社,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地发展农业生产。农村金融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要从资金周转方面去配合这个任务的完成。为了解决今后的农村资金问题,除了农业社应当认真贯彻中央勤俭办社的方针,更多地依靠自己积累资金以外,还必须解决以下两个问题。
适当地规定国家农业贷款的数额,更加合理地运用农业贷款资金。
今后农业社为了扩大增产措施,比如大量兴办农田水利,改良畜力农具,增加交通运输工具和修建仓房棚圈等,都是需要大量投资的,这些投资大部分不能当年收回,还需要国家有一定数额的期限较长的贷款。同时在农业社的生产还没有很大发展以前,若干社员以及少数还没有加入农业社的农民在生产和生活方面还会有一定的困难,如果对他们的这些困难,不给予必要的帮助,是不利于农业社的巩固和生产的全面发展的。这些情况说明,在今后一个时期内,国家每年在原有贷款的基数上再适当增发若干贷款是必要的。但是国家贷款的增加不能过大,今后每年增加的比例,绝不能像今年一样增加那么多。因为国家的财政力量有限,不可能在这方面投资过多。鉴于农业贷款的数字越来越大,长期贷款的比重越来越增加,为了确保国家预算的稳妥可靠和国家现金收支计划的平衡,在今后编制国家预算时,要更进一步切实考虑预算和信贷的平衡,或将农业贷款中的长期贷款部分直接纳入国家预算。
合理地使用农贷资金是农业贷款工作中的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贷款使用得得当,可以帮助农业社、社员和个体农民解决困难,发展生产;反之,贷款使用不当,掌握偏宽,也会助长农业社铺张浪费,引起社员不满。今年春季有些地方在发放贷款时曾经有过这种偏向的。当然也有些地方对确实困难的社员和个体农户,没有及时贷款帮助。今后为了更加合理地使用农贷资金,必须主动地帮助农业社精打细算,把贷款用在最需要的方面。必要的贷款应该适当予以满足;不必要的或者不是当前必需的,应该说服群众,不贷或者缓贷。
贷款必须坚持“有借有还”的原则。这一条是不能动摇的,因为只有不断地把放出去的贷款按期收回,使农贷能够正常周转,国家才有可能保持和增加农贷资金,使更多的农业社和有困难的农业社员和个体农民得到及时的帮助。过去相当普遍地存在着的只注意贷放不关心收回的现象是不好的。对某些不顾生产情况、不问贷款者的实际困难,机械地强迫收回贷款的作法也应该注意防止和纠正。
办好农村信用合作社,广泛组织农村闲散资金,调剂农业资金的需要。
现在全国已经有十一万个信用社,基本上实现了党中央指示的“一乡一社”的原则。这批信用社所吸收的存款和股金已经有八亿元。经常放出的贷款有七、八亿元。信用社的贷款大部分虽是短期的,但它能及时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很受群众欢迎。现有的信用社绝大部分都是最近一、二年内建立起来的新社。按老社的发展情况看,在一般地区,经过两三年的工作,每个社常年的存款和贷款一般可以达两万元以上。在今后的几年内,如果工作做好了,信用社的常年存款将会比现在有巨大的增长,这将是解决农村资金需要的一个很重要的力量。今后问题的关键,在于加强党和国家对信用社的领导。要不断地教育干部改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要坚持存款自愿、取款自由、为存户保守秘密的原则。过去有一种想法:认为合作化以后信用社就不需要了,可以把它合并为农业社的信用部,或者改为银行的机构。根据一年来的情况看,这种想法是不对的。现在农民有怕露富怕生产社动员入股的顾虑,如果信用社同农业社合而为一,将要更加增加农民的这种顾虑,这对于农村闲散资金的动员是不利的。从领导力量的角度看,这样作就可能分散农业社干部领导生产的注意力,或者是因为农业社的领导力量主要放在生产方面而削弱了农村信用活动。信用合作社是农民自己合股组织起来的,这种组织形式便于联系广大群众,接受群众的监督。如果把信用社改为乡银行,将会削弱现在信用社同广大群众的密切联系。因此,我认为在农业合作化以后的相当长时期内,信用社仍然是有重要作用的,应该让它继续存在和发挥作用。为了促进信用社工作的顺利发展,应该有适当数量的脱产干部。信用社干部的待遇问题应该得到适当的解决。国家要用各种办法帮助它开展业务,使信用社能够争取在今后几年内,逐渐达到开支自给。在未能自给以前,对于部分亏损的信用社,可以考虑给予一定的临时补贴,解决信用社暂时的困难。
我们相信如果这些问题能解决得好,就可以使农村金融工作在巩固农业生产合作制度、全面发展农业生产、彻底消灭农村高利贷剥削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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