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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准挑”有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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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10-18
第3版()
专栏:

对“不准挑”有感
  金三
北京朝阳门里大街菜市场的青菜摊贩,有这样的规矩:不许买菜的人自由挑选,给什么就得要什么,好坏不分,价钱一律。他们的理由是:要容许自由挑选,大家都挑好的,剩下孬的卖给谁?如果你对他们这种办法表示不满的话,他们会说:各个菜摊都是这样,要不要由你;有时,还补上一句:我们就是这样从国营公司批来的。
然而,他们这种办法并不适合消费者的要求。不同的消费者对于青菜有不同的要求。有的喜欢吃老一点的,有的喜欢吃嫩一点的;有的喜欢吃大的,有的则喜欢吃小的;有的情愿多花几个钱买好的,有的则愿意少出钱买次一点的。总之人们的要求和口胃并不是一样的,而是多种多样的。这种多种多样的要求是人们多种多样的生活的反映。好坏不分、价钱一律的售货办法,必然不能满足消费者这种多种多样的要求。
这种官僚主义的经营作风,并不是他们在个体经营时就有了的,而是在他们合作化以后,独占了市场,才沾染上的。要纠正这种偏向,也不十分困难,只要转变了服务态度,自由挑选、分等论价的政策就能认真地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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