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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该占社员房屋作猪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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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10-20
第3版()
专栏:读者来信

不该占社员房屋作猪栏
我们在湘潭县的厚罗、永义、善扶、南村四个高级社摸了一下集体养猪的情况,发现他们为了解决猪栏问题,大量占用民房,四个社共搬出六十六户。为了解决这些户的住房问题,又要调剂别人房屋,实际直接被牵动的有一百二十八户,间接受影响的那就更多了。这件事引起了群众的思想混乱,现在住大屋、好屋的,产生疑虑;原拟秋后盖点新屋的,现在也不敢盖了。
产生这个问题,主要是在提倡集体养猪时,没有本着自养自繁,由无到有,由小到大这一精神办事,自上而下分配任务过大(四个社共任务七千五百多头)。但对如何完成这一任务,办法交代不清,社干背了任务回去,大铺摊子,新建猪栏又没有钱,就只得强占社员的房屋。在搬房时,农民不愿轻意离开家园,区干部社干部就用石灰到处划线,规划猪栏,群众认为这是政府的政策。
被搬的户原来房子又大又多又好,现在一般都比原来住房减少,并且又小又差。据统计六十六户原有住房五百一十七间,现在只住三百四十二间,群众很不满意。
这种作法,我们认为是错误的,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希望当地政府赶快检查纠正。
胡占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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