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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盗行为必须制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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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10-20
第5版()
专栏:观察家评论

海盗行为必须制止!
10月15日在黄海公海上,南朝鲜李承晚集团的海军舰艇公然侵犯在该处出海捕鱼的我国渔轮,并且绑架了该渔轮上的我国船员李宏秀等九人。这是李承晚集团继1955年12月25日在公海上侵犯我国渔轮并绑走我国渔民以后的又一次不法行为。
李承晚集团这种肆无忌惮的海盗行为,不仅严重地破坏了公海安全和公海自由这一公认的国际法原则,而且也是对中国人民的又一次挑衅。正当目前国际形势趋向和缓,和平共处是全世界人民的共同愿望,亚洲各国人民和平交往日益展开的时候,李承晚集团的这种行为不仅激起了中国人民的极大的愤怒,而且也一定会引起全世界爱好和平人民的正义的斥责。
李承晚集团在干了这次无法无天的海盗勾当以后,为了掩盖它的违反国际公法的罪行,还恬不知耻地进行歪曲和诽谤,硬说被侵犯的我国渔轮“侵犯”了南朝鲜的领水。但是,我国渔轮是在黄海公海上进行捕鱼,李承晚集团的舰艇侵犯我国渔轮和绑架我国渔轮船员的地点,是在东经一百二十三度五十八分,北纬三十三度三十六分的公海上,这是铁的事实。李承晚集团不论怎样造谣歪曲,也无法把公海说成是南朝鲜的领水,李承晚集团的这种明显的谎言,只是进一步暴露了它的做贼心虚,欲盖弥彰。
李承晚集团这种悍然破坏国际公法的海盗行为,不仅侵犯了中国渔民的正当权利,而且损害到同南朝鲜相邻的各国渔民的利益,并且威胁到这个地区公海上的安全和自由。李承晚集团必须对它所制造的10月15日这次公海上的绑架事件负全部的责任。中国人民决不能容忍李承晚集团的这种不法行为和挑衅继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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