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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道的行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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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10-21
第3版()
专栏:读者来信

霸道的行为
湖北省麻城县东木区和河南省交界。9月间,麻城县东木区木子店乡“先锋”等高级农业社,派人到河南淮宾县买五十五口小猪和母猪,共花一千三百八十二元多钱。他们路过潢川县时,该县食品公司就把他们的猪扣住了,说:“你们是湖北的,我们是河南的,猪是不准出省的”他们没有办法,只得返回麻城县人民委员会开证明信(证明买猪是为农业社自己喂养的)。潢川县食品公司的同志又说不要县的证明,要省的证明。他们经再三哀告无效,又往返跑了一千多里路,到武汉市向湖北省财粮贸办公室要来了证明信,潢川食品公司同志见证明后又说:“不要湖北省的证明信,要河南省的证明”。最后当他们跑到郑州,向河南省财粮贸办公室要了证明,潢川县食品公司才把猪交出来。这时,小猪已关了二十三天,有五头已被关死了。五头猪共值一百四十二元五角,公司只赔七十八元二角。其余五十口猪,因长期关在一个圈内,都得了病,赶回家不到三天又死去了二十四头,最后只剩四头可以抢救。这次四个社共损失了三百六十个劳动日和一千多元,其中因来回跑路,就白浪费了六十多元盘川。
潢川县食品公司非法阻拦生猪过境的行为十分恶劣,希望河南省监察厅检查这件事情,并给以必要的处理。        游弟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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