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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河使用国协会”继续进行非法活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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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10-22
第6版()
专栏:

“运河使用国协会”继续进行非法活动
新华社20日讯 塔斯社伦敦20日讯:“苏伊士运河使用国协会”理事会最近在伦敦开会,讨论执行小组关于成立“协会”和“协会”行使职能各种问题的建议。
昨天所发表的公报中宣布,理事会决定任命丹麦驻纽约总领事埃文·巴特尔斯为“协会”行政负责人。
据报联社报道,“协会”理事会决定在伦敦开两个银行账户:一个账户是行政收支费用,而另一个,据推测,是供“协会”会员国船只缴纳苏伊士运河通航费用的。
据悉,在“协会”常设地址没有确定以前,伦敦将作为“协会”活动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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